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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后,经承办法官主动作为、持续跟踪,有力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将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2025年2月至11月,黄某、三明某餐饮公司陆续向某蔬菜摊购买蔬菜,经结算尚欠某蔬菜摊货款53272元。某蔬菜摊摊主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将黄某、三明某餐饮公司起诉至宁化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件事实,并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黄某、三明某餐饮公司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并表示当前公司经营困难,难以一次性付清。承办法官就企业诚信经营及长远发展、企业经营的难处方面分别向双方释法析理、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 事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案件后续进展,在首个还款期限临近时主动联系黄某、三明某餐饮公司,询问还款进度。在承办法官的持续督促下,黄某、三明某餐饮公司严格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黄某、三明某餐饮公司将53272元款项全部履行完毕,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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