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州中院近日出台《关于开展“榕法护航文脉常青”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法治力量守护闽都文化根脉。 意见明确,构建覆盖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助力福州生态文物一体化保护。工作遵循整体调查、分类施策、多方参与原则,重点推进五大任务;开展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提供精准司法供给;服务文化遗产产业发展,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强化文化遗产权益保护,严惩破坏行为;推进生态协同保护,完善生态修复执行机制;打造多元化解平台与普法矩阵,营造全社会保护氛围。 此次出台的意见立足福州地域特色,将司法职能与闽都文化传承深度融合,为实现文化遗产高水平保护与创造性转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