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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4:01

省总工会、省高院联合发布“法院+工会”联动化解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泉州洛江法院一案例入选

作者: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璇璇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法院+工会”联动化解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

某工艺品公司因经营不善产品滞销,资金无法及时回笼,自2024年底起拖欠70多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0余万元。工人多次催讨无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20多名工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不予受理,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工艺品公司支付工资报酬。

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人数众多、波及面广,除已申请仲裁的70多名劳动者外,还有100多名劳动者尚未申请仲裁。为及时处理矛盾纠纷,法院认真分析研判案情,与工会、仲裁三方会商沟通,确定该系列案以调解方式处理,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利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邀请工会、仲裁各平台调解组织共同参与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其中,法院引导劳动者梳理诉求,明确欠薪数额,固定相关证据;工会耐心倾听疏导劳动者的焦虑情绪,仲裁加强对公司负责人吴某释法说理,向其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吴某认识到拖欠工资的严重性,但也说明其困难,提出用一个月时间筹集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工资,待生产经营恢复后再支付剩余工资的调解方案。

经过法院、工会、仲裁多方努力,最终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公司按约定筹集款项并准时支付,劳动者向法院撤回起诉,未进入仲裁程序的100多名农民工亦领取到相应报酬。

法官介绍,此案中,劳资双方对欠薪的事实及金额不持异议,但用人单位经营存在困难,若简单一判了之,企业经营受影响,农民工合法权益亦难以兑现。运用“法院+工会+仲裁”联动调解机制,不仅算“法律账”,还帮企业算“发展账”,在调解过程中认真贯彻衡平保护司法审判理念,实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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