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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少年小阳(化名)凭借出色的足球天赋,在青少年足坛崭露锋芒,屡获佳绩。但鲜为人知的是,这个天赋满满的足球小将,险些因监护权的法律难题阻碍了追梦之路。所幸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其祖父为法定监护人,为少年的足球梦想保驾护航。 小阳命运坎坷,父亲多年前离世,生母身份信息不明,自幼由祖父母抚养长大。多年来,祖父母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抚养其长大,在邻里眼中,二老便是小阳的实际监护人。但这份多年的悉心照料与实际抚养关系,并未得到法律层面的认可。 2025年12月,小阳获得了出国参加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的宝贵机会,可就在办理出国护照时,一道法律难题悄然浮现。按照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办理出国护照,需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虽然祖父是小阳的实际抚养人,但因未经过法定指定程序,尚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法定监护人身份。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当父母因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祖父母等近亲属需通过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指定监护,才能取得合法监护权,进而代为办理未成年人护照、入学就医、对外参赛等各类重要事务。这一尚未履行的法定程序,成为横亘在小阳出国参赛、追逐足球梦想路上的“拦路虎”。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扫清孩子的追梦障碍,小阳的祖父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其为小阳的法定监护人。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核心原则,启动严谨细致的全方位审查程序。 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无法查明小阳生母的身份,确认了其父母客观上已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随后,承办法官对小阳祖父的监护能力、监护意愿等开展全面审查,核实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固定住所与稳定收入,身体健康,能够为孩子提供充足的生活保障,且与小阳长期共同生活,祖孙感情深厚。此外,已年满8周岁的小阳具备清晰的认知判断能力,也明确表达由祖父担任其法定监护人的意愿。 今年1月22日,经依法审理,南安法院认为,在小阳父母监护缺位的前提下,其祖父作为第一顺位具有法定监护资格的近亲属,监护意愿强烈、监护能力完备,能够为小阳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充分尊重其体育特长与个性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据此,南安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判决,指定小阳祖父为其法定监护人。一纸判决,为多年的事实抚养关系赋予了合法的法律“名分”,彻底终结了小阳监护权不明的困境。自此,祖父可依法以法定监护人身份为小阳顺畅办理各项事宜,足球少年的梦想之路由此畅通。 案件审结后,法官多次开展判后回访,持续关注小阳的成长动态与生活状况,常态化跟进监护履职情况。如今,卸下后顾之忧的小阳得以全力奔赴热爱,驰骋绿茵、奋勇拼搏。他多次代表南安市足球队征战各级青少年足球赛事,凭借过硬的球技屡创佳绩。一枚枚奖牌、一座座奖杯,既是少年逐梦拼搏的最好见证,更是司法温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生动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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