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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家长“择校焦虑”,以帮忙转学、入学为由进行诈骗。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姜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4年6月至2025年9月间,姜某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虚构有能力帮忙转学、入学,并以需要找关系送礼等为由,先后多次骗取杨某、杨某某等11名被害人共计77500元。后被害人报警,姜某被警方抓获。 案发后,姜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杨某5000元、杨某某2000元,并取得谅解。 龙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7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遂对其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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