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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3:58

大田法院 发出《预罚款通知书》促结案

作者:本报讯 (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严健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责令某公司限期履行协助义务,促成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结案。

据悉,该案系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标的7万余元。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林某,但其始终消极应对,声称无还款能力。经网络系统查控,林某名下除4000余元外无任何财产。执行过程中,周某提供线索,称林某在广东某公司上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核实情况,然而该公司工作人员推诿敷衍,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工作。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案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其依法扣留、提取林某的工资等可得款项,并按期汇入法院专用执行账户。但该公司依旧未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面对该公司妨碍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尝试向该公司送达《预罚款通知书》,明确告知其若拒不配合,将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收到通知书后,该公司负责人才意识到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严重性,立即安排法务人员联系执行干警,称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会将林某2026年暂未领取的4万余元款项全额汇入法院,同时后续将按月协助扣留、提取林某的薪资收入,配合案件执行。在执行威慑下,林某也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之前不清楚相关法律后果及未认识到问题严重性才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之后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目前,该院已扣划涉案款项,并第一时间足额清退给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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