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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5:30:25

为了每一个孩子的灿烂明天 ——惠安县检察院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

作者: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纪润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面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近年来,惠安县检察院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起以打击侵害为基点、以融合履职为核心、以综合保护为支撑、以源头治理为延伸的全方位、多层次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筑牢司法保护第一道防线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惠安县检察院坚持“零容忍”态度,在依法严惩的同时,将保护关口前移,筑牢事前预防与事后打击两道防线。

“强制报告制度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必须落地生根。”惠安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院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反向审视机制,对每一起进入检察环节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均回溯核查相关机构和个人是否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如今,这一制度已从“被动等待”转向“主动发现”。近年来,惠安县检察院共接收并处置来自卫健、教育系统的有效报告线索10条,其中3条转化为刑事立案,对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处理2人,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手被及时斩断。

把“大灰狼”挡在门外,入职查询是关键。惠安县检察院积极推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对拟招录进入教育、培训、看护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人员,全面开展违法犯罪记录前置查询。近年来,共完成52批次4599名预招聘人员的信息核查,对4名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依法提出不予录用的监督意见,将“大灰狼”挡在门外。

对于已经发生的侵害,如何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惠安县检察院给出了答案——推动升级改造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该中心集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均已实现全程在“一站式”办案中心办理。

在严厉打击方面,惠安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出台《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推动公安机关组建专业办案队伍。2025年以来,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份,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捍卫司法公正。

从预防到打击,从办案到监督,惠安县检察院用精准有力的举措,筑起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道坚实防线。

构建综合司法保护核心支柱

惠安县检察院打破传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刑轻民”的思维定式,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深度融合,构建起全方位保护体系。

在刑事检察领域,惠安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程序,2025年以来共进行法律援助50人、社会调查185人次、犯罪记录封存72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配套开展精准化帮教。

通过承接“为民办实事”项目,惠安县检察院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包含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家庭关系修复在内的帮教方案。2025年以来,已对69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276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8人36人次,心理疏导19人,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民事检察聚焦监护监督。在办理一起“亲生亲卖”型拐卖儿童案件时,惠安县检察院支持有关组织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获得法院判决支持。针对监护管教不当问题,累计向268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牵头法院、公安出台协作意见,将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损害评估前置至侦查阶段,2025年以来已对5名被害人提起的损害赔偿依法支持起诉,帮助追索赔偿费用12万余元。

公益诉讼检察推动源头治理。针对共享茶室、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校园周边销售“三无”产品、非法网约车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等问题,惠安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推动专项整治。近年来,共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5场次,组织行业警示培训3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排查各类市场主体58户,责令整改8户,推动公安机关将共享茶室纳入特种行业进行重点管理。

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远远不够。惠安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汇聚起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

引入专业力量,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惠安县检察院与专业青少年司法社工机构合作,将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帮教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工作交由社工执行,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0万元,实现司法专业化与社会专业化的优势互补。

精心打造“春蕾安全员”工作示范村,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基层治理、家风建设相结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办理的案例在省院“春蕾安全员”线上展馆展示,并获评省检察院、民政厅、妇联落实“春蕾安全员”机制优秀案例。

前端发力,构建犯罪预防长效机制。惠安县检察院与政法委、公安、教育等21个部门联合出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专项协调机制,形成“预防—发现—干预—矫治—回归”工作闭环,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前移至临界犯罪阶段,后延至社会融入环节。

针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有较高犯罪风险的未成年人,建立“一人一档”,开展跟踪帮扶。通过推动召开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实地走访、链接社会资源等方式,为11名重点青少年解决就业、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有效预防其走向犯罪。

法治宣传教育是预防犯罪的基础工程。惠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官教老师、老师教学生”的递进式普法新模式,精心编撰《教学参考》《普法宣讲电子教程》,录制优质法治视频课,为一线教师提供“标准化普法资源包”,有效解决了基层学校法治教育资源匮乏、内容零散的问题。

惠安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2025年以来4名法治副校长累计到校履职近25次。该院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组织检察开放日、法治研学冬(夏)令营等活动15场,通过VR体验、互动游戏等沉浸式体验,让法治精神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司法保护到社会治理,惠安县检察院以融合履职的担当作为,书写着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答卷。该院将继续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携手社会各界,为每一个孩子的灿烂明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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