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6-29 15:29:33

健身房私教离职 消费者能否退费

作者:徐林煌 傅小榕 整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林先生:我购买了龙岩某健身房马教练的私教课,合同指定只能由马教练上课。后来,私教课上到一半,马教练辞职了,我又不想上其他教练的课,请问,我可以让健身房退还剩余课程费吗?


【解答】

陈伟 (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林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消费者购买私教课程,注重的是对教练的选择和课程体验效果,因而高度依赖及信任教练个人。该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对于您来说,是否由马教练上课影响了您的购课意愿,且合同约定指定了马教练,该教练离职后健身房无法再提供其私教服务,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私教课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您可以要求健身房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