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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37:32

薪火映八闽 法治护征途 ——福建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作者:本报记者 周雯 徐林煌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1921年,一个政党从一叶红船走来,历经风雨洗礼,成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

在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福建,一段与法治相关的探索同样影响深远。1928年8月,福建第一个区级红色政权——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内设裁判处,从那时起,法治的基因便融入了这片红土地的血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福建政法系统始终牢记殷切嘱托,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奋进之姿,在这片昔日红旗漫卷、今朝改革潮涌的热土上,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持续擦亮“法治福建”的金色名片,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寻根

思想灯塔照亮征途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

闽西腹地、彩眉岭下,古田会议会址静卧群山之间,风过檐角,如历史回响。

古田会议,确定了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原则,孕育形成的古田会议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0年,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6部大法、10部条例,这些带着泥土气息的司法实践,成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宝贵火种。

烽火硝烟已化作史册笔墨,矗立的两座展馆——“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与“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回望着法治星火在红土上生根发芽的峥嵘岁月。

龙岩市公安局退休民警郭金兰,55年党龄、四十载从警路。

“何叔衡巡回下乡,就地化解群众水利积怨的工作方法,对我的职业生涯产生了深远影响。”郭金兰潜心研究先辈开创的巡回司法、调解为民、公正便民的红色司法模式,深悟其理,谨记于心:“公道,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等,要走到群众家门口去。”她走进田间,用真情守护一方平安,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30多项荣誉和表彰。

2012年退休后,离岗不离党,郭金兰始终站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践行着共产党员的赤诚担当。她奔波于校园社区,全身心投入法治宣讲、帮扶青少年,获评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五老”。

正如古田法庭的法官们每天迎着朝阳踏入法庭,第一件事便是进行“每日三问”——对着衣冠镜正仪态、对着历史镜忆初心、对着思想镜涤尘埃。

寻根溯源,正是从红色法魂中照见正确的政绩观,在学思践悟中筑牢信仰之基。

福建高院首创“法迹”文化品牌,深挖闽地红色法治资源,建成“四馆”特色教育阵地。创新“行走的思政课堂”与“红色分享”模式,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省检察院以“检驿沙龙”为载体,搭建起互动交流、学习借鉴、素能培养的多样化平台。先后开展“新福建检察大讲堂”“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支部联学共建等各具特色的沙龙活动。“检驿沙龙”党建品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十大创新案例。

省公安厅坚持政治建警,持之以恒在“深学”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现场实践学、系统培训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读书班等形式,引导广大民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

省司法厅建立“党委带头、支部跟进、全员同步”的“三级联动”学习模式,打造“司法行政大讲堂”“青警说”等特色学习品牌。建立“党员+团员+志愿者”融合服务模式,“法小穗·送法下乡”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获全国金奖。

从“四馆”阵地到“检驿沙龙”,从“政治轮训”到“三级联动”,八闽政法干警在寻根溯源中叩问初心、在学思践悟中筑牢忠诚,让红色法治基因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芒。 

传承

为民初心躬耕不辍

1988年,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时率先垂范、躬身践行,倡导推行“四下基层”,成为共产党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法宝。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全省政法系统始终怀着深厚感情,不断将“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把为民实效作为检验政绩的标尺,让正确政绩观在法治实践中自然生长。

寿宁县下党乡鸾峰桥横跨溪流,见证了习近平总书记“三进下党”的调研足迹。当地干部群众发扬“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精神,让下党乡走出了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下党派出所党支部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都在“难忘下党”主题馆、鸾峰桥、派出所旧址开展,以老带新,把“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忠诚担当”融进骨子里。

一个背包,一个小马扎。背包里装着户籍办理、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的材料;马扎往地上一放,就能和群众拉家常。

村民们说:“民警坐在马扎上,跟我们一般高,说话方便。”这就是“背包警务”和“马扎警务”——村民在地头干活,民警蹲在地头聊;老人行动不便,民警背着设备上门办证。

身子俯得越低,群众的心就贴得越近。这份触手可及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正是下党派出所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与“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最坚实底座。

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专程前往谷文昌纪念馆,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

“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谷文昌带领干部群众奋战东山14年,让沙荒成绿、孤岛渐兴。

早在2014年,东山法院就将谷文昌“造福人民”的精神内核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逐步探索形成“预防、惩治、修复”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2023年2月,东山法院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气重点实验室党支部签订“党建+蓝碳”共建协议书,共同探索蓝碳司法保护新路径。

该院以被确立为四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党建工作联系点”为契机,依托党支部坚强战斗堡垒,创新设立全国首个“双碳生态巡回法庭”,由党员法官带头、全员配合,为涉海洋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提供订单式、菜单式的法律咨询服务。

从设立生态审判庭到深耕蓝碳司法,创新推出“净滩护海令”“碳汇认购”“植草复栖”“重建珊瑚群落”等生态修复举措,东山法院为东山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县”“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多项“国字号”荣誉贡献司法力量。

90岁老党员李桂春拿出去年盛夏,武夷山监狱为她颁发的“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老人摩挲着奖章,记忆鲜活起来。

“1973年冬夜,鹅毛大雪把围墙堆成银山。我打着手电巡查,棉鞋冻成铁板,每走一步冰碴咔嚓响。”没有高科技赋能的年代,李桂春用双脚丈量出“雪夜巡防图”。

如今,“雪夜巡防图”成了武夷山监狱“薪火计划”的生动教材。

从煤油灯到智慧大屏,技术日新月异,但老一辈用脚步刻进山区的忠诚担当,在一代代党员干部心中生根发芽。

逐梦

潮涌东南奋楫争先

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指出,“上头千条线,下头一根针”,只有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否则,上级机关的工作就只能是自我循环式的空转,忙来忙去只是瞎忙。

全省政法系统奋楫争先,逐梦新征程。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建强基层政法堡垒,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让“千条线”在“一根针”中精准落地。

以“实”的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真没想到,不仅纠纷解决了,我们还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一起跨省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感慨道。福州中院民二庭党支部依托“商和榕城·红盟解纷”机制,将一桩眼看就要“对簿公堂”的官司,化作了双方握手言和、共谋发展的新起点。

民一庭党支部以“司法纾困 劳资共赢”破解用工纠纷难题,发布用工指引双向守护劳资双方权益,助力批量劳动争议源头化解、百家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制度。从“就案办案”到“治理闭环”,福州中院正以党建“红色引擎”驱动审判提质增效。

鼓楼区检察院第三党支部打造“鼓韵红芯·检护创新”品牌,以“新、活、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获评第四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近三年来,该院共有5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追赃挽损上亿元,以高质量党建守护每一簇创新的星火。

晋江法院与晋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晋江市品牌司法保护红色驿站”,以“党建+司法+品牌”模式,通过党员互动、支部互联、党建互助,弘扬“晋江精神”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

以“拼”的劲头,打造法律服务高地——

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党员干警们始终冲锋在法律服务最前沿。福州片区以党支部为堡垒,牵头成立“党建共同体”,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就在身边、服务就在眼前”的承诺。线下服务大厅可办理56项法律服务事项,线上“云平台”汇聚33个省级行政区633家律所资源,辐射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

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作为法务区核心审判力量,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以“党建+海事审判”融合载体服务海洋经济发展。

莆田市司法局创设“党建工作指导员+12345平台+党员律师帮帮团”联动机制——优选112名党员律师组建“帮帮团”,67名党员律师定期轮值连线解答涉法诉求。该机制入选全国热线十佳案例、省级十佳案例。

以“先”的担当,探索两岸融合新路径——

平潭检察院立足区位优势,以自贸(涉台)检察室党支部为据点,深耕“68海里·检察促融”涉台品牌,以增进“最亲的岚台司法情”为目标,把党支部例会作为研究涉台服务的“必修课”——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让台胞感受司法温情、如何落实台胞同等待遇,都是支部研讨的重点。

党支部牵头攻关,首创“一网三联”涉台司法服务模式,推出涉台创新举措11项,其中全国首创3项。2026年5月,检察院与党工委党校以党建为引领签署共建协议,整合检察实务与党校教科研优势,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平潭检察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的治理效能,让党旗始终在68海里的司法最前沿高高飘扬。

立于“十五五”开局之年,福建政法系统将深入践行习近平党建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将红色法治基因融入每一个案件、每一项改革、每一次服务,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交出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政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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