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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集镇田间的“赴圩议事”到祠堂前的“小圆桌调查”,从一份带着泥土芬芳的立法建议,到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写入法律——在“模范之乡”才溪,全过程人民民主正以一种最接地气的方式照进现实。 今年初,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法庭收到了来自全国妇联权益部的感谢信,对法庭在巾帼建言征集工作中的突出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截至目前,才溪法庭巾帼建言点已收集28部法律法规立法意见135条,其中15条被国家或省级立法机关不同程度采纳。 如何将一条条立法建议转化为法律?才溪法庭通过三站联动、四条路径、五步闭环,汇聚成一列“巾帼建言直通车”,载着红土巾帼的“金点子”,驶入国家立法的轨道。 三站联动 夯实民意承载平台 2025年4月,全国妇联在各地设立50个巾帼法律意见征集点,福建省设有2个意见征集点,上杭法院才溪法庭便是其中之一。2021年7月,上杭县才溪镇人大主席团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才溪法庭便是其中的信息采集点;2022年,才溪法庭又被确定为福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随着全国妇联巾帼建言法律意见征集点的落户,这个扎根闽西山区的基层法庭,身兼三站职能,成为展现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样本。 才溪法庭借助三站集中联动优势,让立法建议征集工作并行或叠加开展,实现“一次部署、多站共享、分类报送”。并以村居法官工作室为支点,设立12个民情收集站,构建“放射状”民情调查网络,并以“赴圩议事站”“巡回法庭”等为特色载体,延伸到街头巷尾、乡间阡陌,深入百姓生活的每个角落。 “网络铺开了,那些平日里藏在灶台边、田埂上的妇女心声就能真正被听见。”才溪法庭相关负责人说道。以往立法意见征集过程中不乏女性声音,而巾帼建言点的设立,进一步将女性声音明确纳入立法征集的“必填项”。 四条路径 织密民意收集网络 怎么才能让基层妇女愿意开口、敢说真话?才溪法庭法官发现,原来妇女的心里话藏在最日常的场景里——法庭上的一声叹息,赶集路上的一次闲聊,祠堂前的一次家长里短…… 才溪法庭顺着这些场景,把民意收集转化成了“不刻意”的日常。在日常办案中,法官多了一个习惯:在审理家事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调解离婚纠纷时,拿出一张《巾帼建言登记表》,把当事人不经意间流露的“要是法律能规定……”这类话语记录下来,通过“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信息发现采集机制,让每次办案都成为一次民意采集过程。 才溪法庭不仅“等上门”收集意见,还主动“送上门”——逢圩日,和妇联共同在集市上支起“建言摊”,赶集的妇女坐下来聊几句;闲暇晚上,村居法官来到农家院子,几把椅子围成一圈,就着月光开展“群众夜话”;祠堂前空地上,摆一张小圆桌,村干部、妇女代表、老人孩子积极畅聊,通过“小圆桌调查”,从家常话语中探寻最真切的需求。 为了不错过任何好声音,才溪法庭整合全市“法院+妇联”资源,在村居、机关、企业等妇联组织设置意见征集点,将龙岩市其他7个基层法院和17个基层人民法庭纳入信息报送网络;依托家事调查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代表委员等家事审判“她力量”,组建巾帼建言信息员队伍。这样一来,从法庭到集市,从手机屏幕到田间地头,日常办案发现、妇女意见征询、信息采集点报送、巾帼信息员报送四条路径交织成一张细密网络,打开妇女群众“话匣子”,收获民情民意“金点子”。 五步流程 形成闭环规范运行 意见建议收集上来,怎样才能更好地上报?才溪法庭规范建立“接收部署—分层收集—汇总初刷—研讨论证—报送反馈”五步工作流程,让每一个声音都有人听、有人管、有回响。 收到全国妇联或立法机关的征集通知后,法庭和妇联第一时间响应,四条路径当即畅通,能收尽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先行登记编号、分类归整,再由专业法官、妇联干部或特邀专家逐条开展审查——这条建议有没有法律价值?可不可行?确保上报的意见建议,是真正“立得住、能转化”的“金点子”。 闭环工作的暖心之处在于“有呼必应、有果必馈”。对于被各级立法机关采纳的建议,法庭第一时间告知建言群众、颁发荣誉证书;对于暂未采纳的意见,也耐心细致说明缘由,做好解释沟通,让每一位建言者都能切实感受到民意被尊重、诉求被重视,真正实现民意征集“全程有回响”。 双向转化 让建言成果落地有声 才溪法庭坚持双向转化,既把妇女的“好声音”“金点子”向上输送,成为立法参考;又把立法成果、法律知识向下转化,成为妇女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维权武器。 才溪法庭将建言征集与维权服务深度融合,倾力打造“溪望家”家事审判品牌,推行“家事民情四调查”工作法,2025年以来柔性化解家事纠纷234件,调撤率超过60%;与妇联共建“妇女微家”“妇女儿童维权站”,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救助转介等“一站式”服务,累计帮扶困难妇女儿童100多人次;通过组建“巾帼普法宣讲团”,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讲80多场,把立法成果转化成妇女一听就懂的通俗小故事、小案例;针对高额彩礼治理难题,推动辖区村居把彩礼标准写进村规民约,这一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新闻发布会专门推介。 从田间到国家立法,再从法律条文回到田间,一个完整的民主循环由此形成。《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时,有3条来自才溪的建议被吸纳,比如“村(居)委会成员中保证适当数量妇女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制定中,关于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建议也被重视;《学前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关于保护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多条建言同样被采纳。 深耕红土沃土,践行司法为民。才溪法庭以“三四五直通”巾帼建言工作法,为妇女开设了一列通往国家立法机关的“直通车”,集民意、汇民智、护民益,把群众声音捎上去,把法治成果带回来,让“她声音”在法治建设中有更大回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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