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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通过上门立案、要素式起诉状指引,高效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年迈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效率。 前不久,秀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孙老伯的求助来电。年近七旬的孙老伯住在7楼,老楼没有电梯,因腿脚不便常年无法下楼。几年前,他将20万元积蓄出借给张某、吴某,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期满后,二人仅归还7200元便开始推诿拖延。于是,孙老伯想通过诉讼维权,但出门立案成了难题。 秀屿法院核实情况后,立即启动上门立案便民机制。考虑到孙老伯视力不佳、文化程度有限,自行准备的起诉材料缺失较多,工作人员带着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上门指导填写。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引下,孙老伯仅用20分钟便完成起诉状的填写。工作人员随即通过线上系统现场录入信息、上传证据材料,并当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从敲开家门到办完所有立案手续,全程仅用时30分钟。 立案次日,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及时向张某、吴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明确告知答辩权利和举证要求。然而,两名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交答辩状,经合法传唤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经法院审理,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判决支持孙老伯的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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