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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谢谢大家,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近日,在永安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公开听证会结束后,犯罪嫌疑人王三(化名)向办案检察官和听证员连连致谢。而就在几天前,被害人家属还情绪激动地到检察院12309大厅,要求撤回已经出具的谅解书。 2025年8月的一个清晨,王三像往常一样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载着公司员工前往单位,途经一个十字路口时,因未停车让行,与正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林四(化名)发生碰撞。林四重伤送医,经救治无效于同年10月去世。经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王三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三与林四的家属曾达成调解协议:除保险理赔外,由王三个人再赔偿8万元,林四的家属出具谅解书。2025年11月,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听取林四家属的意见时,对方却提出新的诉求——签订调解协议时对部分条文存在误解,要求撤回谅解书,并到检察院12309大厅当面反映情况。 与此同时,王三也陷入困惑:“事故发生后,我一直在道歉、配合调查、四处筹钱,为什么对方突然反悔?”他恳请检察机关帮助化解矛盾,并表示愿意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再作补偿。 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如果简单地一诉了之,不仅赔偿问题难以真正解决,双方积怨也可能进一步加深。于是,承办检察官与负责信访接待的检察官决定召开一次公开听证会,为双方搭建一个依法、理性沟通的平台。 为确保听证会的专业性和公信力,永安市检察院专门邀请具有丰富侵权损害赔偿调解经验的专业律师、从事调解工作的社区代表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情况,阐明了召开听证会的目的。随后,王三与林四的家属分别陈述了诉求和理由。林四家属称此前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对部分条文存在误解;王三则再次道歉,表示愿意在原赔偿基础上再增加一定金额,但确实经济能力有限,希望对方能够理解。听证员从法律和情理角度耐心劝说,经过近两个小时沟通协商,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王三与林四的家属重新达成和解协议,且王三当场履行。林四的家属表示愿意继续谅解,不再撤回谅解书。随后,永安市检察院依法对王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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