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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用,公司须搬迁,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业损失,拆迁方要不要赔、赔多少?近日,围绕这一争议,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中心召开听证会,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当面对质、现场调解,推动因土地拆迁引发的补偿问题“一揽子”解决。 “工厂搬去三明了,可我们的销售、行政和财务都还在厦门。”听证会现场,某公司代理人张律师开门见山地说。 这家公司主营铁件床的生产与出口,自2022年5月起在厦门某地租用厂房和办公楼。2023年10月,工厂整体搬迁至三明新厂区,但营销和管理部门仍留在原址,以每月1.2万元价格继续承租办公楼。2025年1月,办公楼所在地块被征用,公司主张的搬迁补助费、职工工资补偿等未获支持,遂向厦门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某区政府作出的《答复意见》。 对于张律师陈述中的关键信息,被申请人均无异议,由记录员如实记录在案。案件的争议焦点随之清晰:公司的经营是否在案涉地块上“实质发生”? 难点也在这里。地块已经拆迁,公司平日又缺少经营场景的影像留存,如何自证? “这些都能证明,我方确实在这块地上实际经营。”张律师拿出新的证据——水电费发票和产品出口报关单。一张张单据摆上桌面,无声却有力。 补偿的尺度,同样需要考量。经过反复协商,双方就工人工资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按拆迁公告发出前的职工平均人数和工资标准计算。 是取前半年还是前一年,“半年”二字,是依法审慎权衡、反复沟通的结果。“按规定,人数本应以公告发出前一年计算。”行政复议相关负责人解释,但考虑到工厂因经营选择已先行搬迁、实际在岗人数减少,最终取了“半年”这个折中值——既守住公平,双方也都能接受。当天,双方当场确认协议条款。 “公司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了结,好把精力重新投回生产经营。”张律师说,“复议机关的务实和高效,是‘复议为民’的真正体现。” 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旁听了听证会。政协委员陈清滨说:“这场听证会为企业解决了最实际的补偿问题,传递出政府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也增强了企业在厦门投资发展的信心和安全感。” 一笔搬迁账,算的是补偿,“称”的是公平,暖的是营商环境的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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