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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福建在厦门市思明区、泉州市丰泽区、三明市梅列区率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从无到有,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进,一条全新的非监禁刑罚执行之路就此铺开。二十年来,这条路已走出鲜明的福建特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社会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持续保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在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中多年名列前茅,有效发挥了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功能。 2026年,既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福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十周年。回望来路,福建以数智为刃、以帮扶为桥、以建设为基,交出了一份“管得住、更矫得好”的实干答卷。 数智赋能管得住 如何让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好”?福建有一套“会思考”的系统。 全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以AI为智能中枢,实现数据汇聚、治理、分析与精准监管。风险评估模型自动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信息,实时判定高、中、低风险等级,监管从“平均用力”变为“精准发力”。更关键的是电子围栏功能,综合运用人脸识别、基站定位等技术,社区矫正对象一旦违规越界,系统立即预警。在此基础上,福建建立“四色预警”机制,按事件轻重缓急生成绿黄橙红四级预警,分级及时处置违规情形,形成有效威慑。 技术筑牢“硬防线”,人防织密“安全网”。一直以来,福建始终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县级每半月、市级每月、省级每季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研判,逐级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在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通过加密位置确认、个别教育和日常报告频次,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省市县成立线上远程执法监督工作组,启动常态化远程执法监督,延伸监管覆盖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坚持入户走访,把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后一米。 为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联,福建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失联处置工作指引》,细化查找措施和处理流程。同时推进分类管理,出台《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社区矫正工作指引》等专门规范,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每年组织暂予监外执行对象集中病情复查,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及时提请收监执行,促进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范运行。 正心育人矫得好 管得住是底线,矫得好才是目标。福建坚持“矫心”与“矫行”并重,在全省开展“一县一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启明星”志愿服务,形成多元化教育、专业化矫治、社会化帮扶相互贯通的工作格局。 教育先行。福建制定《社区矫正对象行为教育大纲》,将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入矫教育的核心内容。厦门市集美区探索建立“3+X”教育矫正模式,实行分段、分类、分级教育,适时开展特色主题教育。尤溪县充分挖掘朱子文化资源,成立“朱子矫思社”,开展《朱子家训》传统文化教育。 矫正跟进。福建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福州市台江区制定入矫、矫中、解矫“三段式”心理健康教育措施,建立“一人一档”心理档案。厦门市翔安区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吸纳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背景人员,组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团队,提供全周期专业化教育矫治服务。 福建还创新探索恢复性司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行动。长汀县开设“生态法治大讲堂”,成立“生态守护”小组,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120亩生态修复基地的公益活动。 帮扶接力。福建省司法厅联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构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长效机制,2021年以来全省共组织4.7万人次参加培训。德化县立足陶瓷产业资源优势,建立“社区矫正+高校”“社区矫正+企业”协作机制,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与就业帮扶智库。三明市沙县区社区矫正对象林某积极参加“赋能启航”教育培训基地的沙县小吃制作培训,解矫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接安置帮教,协助其开店经营。 最能说明“矫心”成效的,是那些从“违法者”变为“助人者”的故事。莆田市秀屿区郭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缓刑,入矫时抵触明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耐心开导,引导其参加团体辅导逐步打开心结。此后,郭某主动接受监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2023年7月,他不顾危险救起一名落水男子,被评为“莆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24年4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福建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件。 强基固本行得远 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行得通,离不开制度支撑和基础保障。 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福建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管理局挂牌,推动21个县(市、区)成立公益一类事业社区矫正中心,形成“一局一中心”模式。截至目前,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共配备公务员324名、事业编制人员134名、社工2385名,推动全省10个戒毒所选派322名戒毒警察入驻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会同多部门出台配套文件13件,覆盖外出管理、调查评估、社工队伍建设等各环节,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制度体系。 场所建设方面,省司法厅出台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全省83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平均面积达734平方米,内设三大功能区共18个功能室。采购25辆执法车辆配发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有效提升基层应急响应能力。 经费保障上,福建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意见,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加大省对县(市、区)经费补助力度,弥补地方工作经费缺口。目前已推动7地市为2700余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工作服装。 站在“十五五”新起点上,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正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迈向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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