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7-07 15:51:50

顺风车司机报警:“车上可能有毒品!” ——3倍车费的神秘顺风车“大单”牵出新型毒品案

作者:   来源:《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

跑顺风车接了个车费翻3倍的“大单”,赶到指定地点却不见乘客踪影,只等来一个陌生男子匆匆递上的快递盒,声称里面是“美瞳”?近日,上海浦东新区一起由顺风车司机主动报警牵出的贩卖毒品案获法院宣判。一条将毒品伪装成电子烟、企图利用网约车“人货分离”暗度陈仓的涉毒供应链,被彻底斩断。

发现车上有毒品,顺风车司机报案

2025年10月,潘先生外出返程时接了一笔顺风车订单,下单人承诺可付给他平台价格3倍的车费。可抵达约定上车点位后,潘先生并未接到乘客,仅有一名男子转交一个快递纸盒。对方称盒内是美瞳,因个人行程紧急,所以不走常规快递物流,而委托顺风车代为转运。

车辆行驶途中,高额车费、无人乘车、专人交件等反常细节,让潘先生心生疑虑。他中途停车拆开快递核验,发现盒内并非美瞳,而是1支电子烟杆、6支电子烟烟弹。结合对接人员全程谨慎、沟通含糊的异常举动,潘先生认为这批电子烟绝非普通日用品,极有可能是毒品,当即报警,并将涉案物品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经鉴定,查获的6支“电子烟烟弹”中均含有三氟乙咪酯成分,该成分于2025年7月1日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属于新型列管毒品。2025年11月,该案购毒人周某、方某(二人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另案处理),上家胡某、徐某相继到案。

是“代购”还是“贩毒”?起底毒品供应链

购毒人周某交代,自己和朋友方某到上海游玩,无所事事之际,想起此前结识的一名网友曾提及其手里有一种含“特殊成分”的电子烟,能让人“缓解压力”。出于猎奇心理,周某联系网友下单购买。

根据周某指认,网友胡某到案,他的“电子烟”又从何而来?经过警方顺藤摸瓜,胡某的上家徐某投案自首,上游犯罪嫌疑人汪某、陈某也相继被抓获归案。

然而,胡某、徐某均辩解“自己只是‘无偿代购’,并非‘贩毒牟利’”。这一说法可信吗?

案件被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综合审查了全案各层级犯罪嫌疑人供述,结合微信转账记录、银行取现流水记录,查明上游徐某以250元单价卖给胡某6支烟弹,而购毒者周某从胡某处购买的烟弹单价为300元,胡某并非“无偿代购”。徐某的上家汪某则交代,他购入的烟弹单价为120元,转手以200元每支的价格卖给徐某,徐某同样加价卖给胡某。结合毒品行业加价牟利的交易惯例、上下游嫌疑人供述及客观证据,检察官依法认定胡某、徐某均存在贩毒获利行为。另查明,徐某此前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此次涉案属于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对胡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徐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该毒品供应链其他犯罪嫌疑人均被另案处理。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新型毒品正不断变换“马甲”潜入日常寄递渠道,此案中,顺风车司机果断报警,既保护了自己,也协助司法机关斩断了一条毒链。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珍爱生命,切勿因猎奇尝试各类毒品;网约车司机如遇高价跑单、人货分离等异常情形,请保持谨慎,必要时立即报警。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