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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09:36

法理交融解纠纷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郑丽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福鼎市司法局白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石材行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针对章某在操作大锯时被铁屑击伤左眼、构成八级伤残的赔偿争议,调解员通过厘清法律责任、核算赔偿标准、引导换位思考,提出“保险理赔+企业补充”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该案对白琳镇石材行业用工起到了“调解一件、规范一片”的法治示范效应。

2024年11月,章某受雇于白琳镇某建材公司,在操作石材大锯时,一片刀头铁屑飞溅击中其左眼。工友迅速将其送医,经诊断,章某左眼多处损伤,后经复诊及多次门诊复查,章某的伤情逐步稳定。今年1月13日,司法鉴定结论显示,章某左眼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涉事建材公司,全额垫付了章某的医疗费用共计5万元。然而,在协商后续伤残赔偿时,双方产生激烈分歧。章某认为左眼严重受损将影响其劳动能力及生活质量,并带来长期心理创伤,提出40万元赔偿诉求。建材公司则主张该数额过高,超出企业承受能力,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僵持。

白琳司法所介入调解后,梳理出三大争议焦点:一是章某的赔偿诉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及合理范围;二是公司在已垫付5万元医疗费后,还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三是公司为章某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保额18万元)如何纳入赔偿方案。双方对赔偿标准的理解差异,以及对保险理赔流程的不确定性,成为调解的主要障碍。

面对僵局,调解员并未急于劝和,而是首先做好“法律明白人”。调解员查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结合八级伤残鉴定结论,逐项核算法定赔偿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综合测算出合理的赔偿区间,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随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沟通法。一方面,向章某耐心解释:法律支持的赔偿范围有明确标准,过高的诉求缺乏依据,且诉讼周期长、成本高,不利于伤情恢复和生活安定。另一方面,与公司负责人深入交流,指出雇主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18万元保额可用于冲抵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额,但超出部分仍需企业自行承担。

在双方情绪缓和、理性回归后,调解员组织面对面协商,适时提出“保险先行赔付、企业补充差额”的方案:由公司协助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雇主责任险理赔18万元,公司另行支付4.5万元,合计22.5万元,作为除已付5万元医疗费之外的全部伤残赔偿。该方案在法定赔偿标准范围内,既兼顾了章某权益的最大化,也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

经过两轮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赔偿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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