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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年在外地服役,顾不上家里事,本想找装修公司装修新房让父母安住,没想到出了岔子。”近日,现役军人小吴拨通尤溪县人民法院的电话,语气满是无奈。 2024年8月,小吴与尤溪县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考虑到自己服兵役不便兼顾,便将监工事宜托付给父母。装修工程过半,小吴与父母视频通话时,看到新房实景墙面与吊顶存在明显色差,柜体尺寸与设计图严重不符,多处施工细节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小吴当即叫停施工,与装修公司协商,提出扣除合理进度款、退还剩余预付款的诉求,却遭到对方百般推诿,多次沟通均无果而终。2024年10月,小吴委托父母将该装修公司起诉至尤溪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尤溪法院立案后,得知小吴是现役军人,第一时间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分案,指派经验丰富的维军合议庭法官承办此案,并开展先行调解,全力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 调解现场,小吴的母亲红着眼眶,声音微微颤抖地说:“我们老两口不懂装修,全程都信任装修公司,哪里会想到他们不按合同施工,墙面、吊顶、柜体都不符合约定。”装修公司负责人老张则满脸为难地说:“装修进度到现阶段,我们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部分材料还是定制款,如果扣除进度款,远超我们实际投入成本,实在无法全额退款。”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见状,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做到法理与情理兼顾。“于法而言,你们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已构成违约,退还剩余预付款是法定责任;于情来讲,小吴是现役军人,在边境守护家国安宁,装修新房只为让父母安享晚年,希望你们多一份理解与担当。” 经过多轮沟通,老张最终松口:“我们也知道自身存在过错,既然法官这么说,我们愿意让步,扣除合理进度款后,7日内将剩余预付款退还。”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不料,调解协议生效后,装修公司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退款。多次联系对方无果,小吴只能再次向法官求助。 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执行部门,快速启动执行程序,向装修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退款义务。在法律威慑和法官的持续推动下,装修公司及时将预付款足额退还至小吴指定账户。 “困扰已久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太感谢法官了!”收到预付款后,小吴父亲拨通承办法官电话,声音哽咽地表达谢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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