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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熊某、张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 2024年7月至8月,周某、熊某、张某共同潜入某铁路隧道斜井,使用电缆剪偷盗隧道内照明、风机控制专用电缆,随后驾车将涉案财物运至当地废品收购站变卖。被盗电缆直接影响隧道通风、照明系统正常运转,造成国有财产严重损失。 因发案时间较久、无现场视频、无目击证人,三人统一口径拒不供述作案事实、隐瞒涉案财物去向,致使案件取证一度陷入僵局。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走访现场,从资金溯源、电子数据、现场物证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补强关键证据,还原3人盗割、转运、销赃全过程。 最终,完整扎实的证据链彻底瓦解三人的“攻守同盟”,张某、熊某在庭审前主动认罪认罚。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出示多项客观证据,有力驳斥周某的虚假辩解。面对环环相扣、无可辩驳的铁证,周某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当庭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还涉案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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