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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涉企执行司法供给,提升涉企案件执行质效,今年5月以来,石狮市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法护营商”涉企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护航辖区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中,朱某被判决向某体育用品公司支付8000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朱某迟迟未履行赔付义务,导致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无法实现。今年6月,该体育用品公司向石狮法院申请执前财产保全,同时希望法院牵头组织双方调解,尽早追回损失。 收到申请后,执行法官当即启动“保全+督促”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联系朱某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解释拒不赔付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个人及经营主体将被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影响生产经营。 在法律威慑与柔性劝导双重作用下,朱某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不利影响,多方筹措资金,短短数日便一次性付清全部赔偿款项。申请人随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案件顺利办结,企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司法护企并非“一执了之”,石狮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精准区分企业经营状况,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柔性处置等方式,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源、维系市场主体生命力。 此前,某贸易公司拖欠某服装公司30万余元货款未按调解协议履约,今年5月,该服装公司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该贸易公司名下车辆及门店库存服装,并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卢某到场协商。 在交谈中,法官了解到,该贸易公司因外部货款难以收回,资金链紧张,仅提出每月还款1万元的方案,难以满足申请企业回款需求。但承办人经研判发现,企业经营虽然存在压力,却具备真实还款意愿,门店库存服装仍有销售变现的空间,一味简单查封、采取强制措施并不能从根源化解纠纷。为此,法官牵头搭建协商平台,提出“重启供销合作+分期履行”的化解思路。 经多轮磋商,双方达成全新和解方案:贸易公司将每月还款额度提升至2万元,并持续向服装公司采购货品;服装公司同意解封库存服装用于对外销售,后续合作改用“先款后货”模式,从源头消除再次拖欠货款的隐患。贸易公司支付首期5万元后,服装公司申请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目前和解协议正平稳有序履行。 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石狮法院坚持刚柔并济、因案施策,以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护航企业发展。截至目前,累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68人,执结涉企案件838件,促成执行和解497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29亿元,助力18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一组组数据,折射出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坚实步伐。石狮法院正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让企业更有信心、经营更有底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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