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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张某、肖某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6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1.5%。借款后,两人仅支付利息2800元,未按约清偿本息。陈某遂起诉至尤溪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张某、肖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陈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尤溪法院依法开展财产查控,冻结张某、肖某名下银行账户。面对执行强制措施,张某、肖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坦言资金周转困难,但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履约,希望与陈某协商分期还款。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法理情理相融。面对陈某,执行法官明确表示其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同时耐心释明执行实际情况,告知其一味要求一次性全额还款,容易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债权难以快速落地,引导其理性权衡、互谅互让。 针对张某、肖某,执行法官严肃阐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约束力,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失信惩戒、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其经营困境柔性劝导,鼓励其主动还款、盘活经营,通过合法经营清偿剩余债务。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化解,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肖某当场支付首期案款2.5万元,剩余款项分两期清偿。陈某现场收取案款并出具收条。 考虑到张某、肖某需依托账户正常经营筹措后续还款资金,在陈某同意解除冻结的前提下,尤溪法院依法解除对张某、肖某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及时恢复账户正常使用,为其按期履约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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