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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福州,暑气升腾,室外热浪滚滚。福州市台江区一套宽敞明亮的安置房内,空调送出徐徐凉风,七旬的陈老伯安坐在沙发上,凝视着手中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上,脸上的皱纹随着笑意渐渐舒展开来。“房子住上了,证也办好了,往后的日子,总算踏实了!”老人的声音里满是卸下重负的释然。一旁的儿子也难掩心中的喜悦,笑着说:“这周我就去福州中院提交撤诉申请,彻底了结这件事。” 一桩牵绊数年、关乎老人晚年安居的办证难题,兜兜转转历经波折,最终在司法力量的暖心护航下顺利化解,为老人的安居生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办证遇阻起纷争 时间回溯到2019年,陈老伯居住的老房子被纳入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同年1月,陈老伯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安置房具备办证条件时,产权直接登记至陈老伯名下,并保持产权人20年不予变更。 拿到协议的那一刻,陈老伯满心喜悦,按照约定及时完成搬迁,顺利回迁安置到新房,开启期盼已久的新居生活。 新家宽敞明亮、生活便利,可这份安稳却始终少了一份“底气”。安置房早已满足办证条件,陈老伯多次向征收部门申请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却始终没有结果,陈老伯心中的焦虑与日俱增。无奈之下,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将征收部门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征收部门继续履行协议,配合办理房款结算、产权登记等全部手续。 “被征收的房屋是我父亲八九十年代从产权人处通过部分继承、部分买卖获得的,当初征收部门经过审核和我们签订了协议。如今,这套安置房是一家老小五口唯一的住房,我们只想踏实办下产权证。”法庭上,陈老伯的儿子代为出庭,言语恳切,满是无奈。 征收部门亦道出了不予配合办证的原委。原来,被征收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权利人为案外人,并非陈老伯本人。根据征收补偿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原则上应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产权人为准。若直接将安置房登记在陈老伯名下,可能损害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当时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约定保持20年产权不变更的缘由。 府院协同破僵局 一边是手持协议、盼证多年的陈老伯一家,一边是严守产权底线、防范后续风险的行政机关,如何找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双方当事人对该案存在较大争议,若简单判决,可能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战’。”主审法官深知,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而非“走程序”。 经多次会商研究,该案合议庭决定依托2025年6月创新推出的诉讼导入复议工作机制,主动协调复议机关介入,将这起争议从诉讼导入复议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内部监督、终局纠错的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一开始,将案件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并不顺利。 陈老伯一家对导入复议程序不理解,坚持要求法院一纸判决,对征收部门的行政行为作出判断。福州中院在城市管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巡回点,联动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复议机关,对到场的陈老伯儿子从“法律风险提示+最佳路径建议”角度进行了一次联合沟通。 “你父亲已七旬高龄,产权证迟迟未办,心里的焦虑可想而知。”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结合案情实际分析现实困境。 “通过行政复议能快速核查案件事实,也能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行政机关履职偏差。”“行政复议审理期限短,有对行政机关‘纠错终局、一次审结’的特点,能减少因行政机关上诉、再审申请引发的程序空转和司法资源浪费,维权周期缩短,也有利于快速解决问题。”接着,法官对诉讼导入复议工作机制的程序优势进行介绍。 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则拿出《行政争议案件诉讼导入复议工作指引》,向陈老伯的儿子详细介绍案件导入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及便利之处。 一番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清晰阐明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打消了陈老伯一家对程序转换、权属风险的顾虑,最终欣然同意将案件转入行政复议程序处理。 绿色通道暖民心 案件第一时间转入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后,并未径直作出复议决定,而是协同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进一步做好实质协调化解工作。 “我们并非不配合办理产权证,只是担心权属核查不清,损害其他权利人利益,引发后续纠纷。”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坦言。 针对征收部门的顾虑,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从情理出发:“陈老伯已经承诺,20年内绝不会出售这套房屋!”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的法定履职边界,复议机关从法律层面细致阐释:“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本就负有房屋权属调查、认定的法定职责,可结合房屋买卖、继承等民事关系,依法认定补偿安置对象,不宜机械依据产权登记认定安置对象,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协议,更不能简单地将矛盾推给群众。而且,即使对方没有履行承诺变更产权,产生违约责任,也应由老人承担,而非你方。” 在事实和法律依据面前,征收部门清晰了双方各自的权责,双方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履约责任,承诺将尽快协助办结安置房产权登记所需的全部手续。征收部门和陈老伯一家最终达成协调化解方案。 很快,房款结算、表格盖章……一项项流程快速落地,困扰陈老伯一家多年的办证“堵点”,彻底打通。 一纸征收协议,多年漫漫征途;一项机制创新,温暖百姓民心。这起普通的征收安置协议继续履行纠纷,不仅圆了老人一家的安居梦,更成为福州中院践行司法为民、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生动范例之一。 2025年,福州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争议诉讼导入复议机制,出台配套工作意见与指引,构建“精准分流+协同治理”的多元解纷模式,打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高效转换通道,推动形成“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的工作格局,近百起案件导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行政争议的平均化解周期缩短一半以上,实现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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