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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19:44

福州长乐“法院+综治中心+N”联动机制促多赢—— 跨省涉企纠纷“一站解”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小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真没想到,来一趟就把困扰大半年的问题彻底解决了。感谢法院、工商联和综治中心,让我们外地企业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和温度。”近日,一起跨越闽豫两地且标的额超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福州市长乐区综治中心圆满化解。这也成为长乐“法院+综治中心+工商联”联动护航民营经济的生动缩影。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乐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法院+综治中心+N”联动机制,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治理平台,同时依托与全区28家部门行业构建的诉非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此前,上述买卖合同纠纷立案后,长乐法院经研判认为,合同文本约定复杂、标的金额较大,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周期长、成本高,还可能对企业信用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该院主动对接区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诉非联动机制,并商请区工商联调解力量协同参与先行调解,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

考虑到一方当事人远在河南,调解团队秉持高效便民原则,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多轮线上沟通。法官从法律层面精准剖析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诉讼预期;区工商联调解员则发挥熟谙行业交易惯例的优势,从商业情理出发,耐心帮双方细算“诉讼账”与“合作账”,分析诉讼对企业征信、融资授信、招投标资格等方面的连锁影响。几轮沟通下来,双方对峙情绪逐步消融,信任基础得以建立,河南企业负责人专程赶来长乐,当面协商调解事宜。

当天,在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双方又因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认定产生争执。法官当场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调取多起类似纠纷的生效案例,围绕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借“类案同判”的直观指引,帮助双方对各自行为的法律后果产生稳定预判;区工商联调解员同步展开疏导,从企业长远发展和商业合作全局视角,引导双方跳出个案争执,深刻理解“合作大于对抗”的现实意义。

在法官讲法理、区工商联调解员讲情理的分工协作下,双方最终放下对立,当场就调解金额、支付方式及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这起历时大半年的跨省纠纷得以在综治中心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纠纷化解后,河南企业负责人专程送来锦旗。一声质朴的感谢,正是长乐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院+综治中心+N”联动机制实践的鲜活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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