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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5:22:30

闽侯法院 以商和首邑之“为” 创优化营商之“绩”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吴丹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2025年以来,闽侯县人民法院紧扣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部署,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立足县域产业、商协会资源特色,做实做强“商和首邑”司法品牌,探索构建“商人纠纷商会解、行业纠纷行业调”的多元解纷新路径,通过柔性、专业、低成本的商会调解机制,促推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根基。

机制领航 深耕细作

2025年4月29日,闽侯法院联合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工商联、县贸促会及辖区商会成立“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先后在上街侯官园区设立“商和首邑”会商厅,在县贸促会设立商事共享法庭(优化营商服务站),在县综治中心设立“商和首邑调解室(工作站)”。同时,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涉企及商事纠纷分流引导、诉调对接、诉非衔接等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促推矛盾纠纷尽早尽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业、商会、企业内和群众“家门口”。联盟成立至今,成员商会已扩容至9家、特邀调解员增至13名,调处建设工程、商贸合作等涉企纠纷26件,案件标的总额达3000余万元,“商会自治+法治护航”的纠纷化解生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5年5月,在办理某工程公司与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纠纷中,2家公司有着长期合作,案涉6份合同、标的额400万元。为避免双方对簿公堂、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将该案导入“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联合富有公司管理经验的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在法官指导下,特邀调解员从商业惯例、行业规约、合作共赢等角度,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对话,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6个案件一揽子化解。

三位一体 系统发力

“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坚持“平台赋能、能力锻造、规则引领”三位一体全链发力,推动涉企解纷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从“有量”向“质优”转变。在平台赋能上,以综治中心中枢平台为核心枢纽,推进“商和首邑”会商厅、调解室、共享法庭等多元解纷阵地协同联动,做优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机制举措。在能力锻造上,因地因案制宜,开展业务指导、庭审观摩和同堂培训,着力发挥法官、特邀调解员、行业专家等专业优势,法院强化调解指导,提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在规则引领上,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着力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促推巡回审判、批量化调解等工作,引导涉企纠纷解决从“依赖诉讼”转向“调解优先”。

正如特邀调解员林朔舟在5月22日的经验分享会中所言:“为企业算好‘解纷账’,促成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闽侯实践,彰显了商会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独特作用。”

关口前移 精准服务

闽侯法院始终坚持问需于企,联合联盟成员开展联席会商、座谈调研、走访企业、综治中心开放日等活动28场次;坚持开门纳谏,设立“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聘任部分调解员兼任法治观察员,集成政策宣传、法治监督、需求收集、建言献策等功能;坚持精准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法官走进汽车城、科技园、批发市场等重点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活动20余场,聚焦企业需求,开展“法律体检+风险预警”精准普法,助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安心经营、持续焕发活力。

“在常态化走进商会开展普法的同时,可以搭建线上交流互动平台。”“针对辖区企业规模不一、需求多样的特点,持续做优分层分类法治宣传,加强面向青年创业群体的普法教育。”在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联席会议上,与会代表纷纷建言。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有纠纷先调解,‘有纠纷找商会’正逐步成为辖区企业共识。”闽侯县大湖商会执行会长陈登明说。

以和促商,以商兴邑。闽侯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优化惠企安商全链条司法服务,助推涉企纠纷、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体系机制建设,不断丰富拓展“商和首邑”闽侯实践和品牌知晓度、含金量,以高质量司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闽侯、法治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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