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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动手指做任务,小额充值拿返利,足不出户就能轻松赚钱,看似是“好事”,实则藏“陷阱”。近日,闽侯法院发布一起“刷单返利”类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2025年2月至7月,被告人郑某在出租屋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郑某使用网络图片素材虚构年轻女性身份,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吸粉引流,后利用聊天话术诱骗被害人在虚假的网络平台参加充值刷单返佣金活动,引导被害人充值后,通过后台操作限制提现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2025年7月,被告人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郑某单向发送含涉诈关键词聊天记录5885条、图片聊天记录1359条,累计诈骗金额折合人民币约64694元,从中违法获利20000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财物64694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及被告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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