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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3:40:15

一场特殊的走访“鉴定”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江晓惠 薛冰凌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罗源县人民法院高效审结一起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多方核查取证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在严守司法证据标准的同时,为困难群众免去鉴定流程与漫长的办理周期,仅用时8天审结案件,生动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

该案的背后,是一个普通家庭遭遇的沉重变故……

3年前,黄某突发脑出血,经过3次开颅手术、36天ICU抢救,虽挽回生命,却落下偏瘫、失语、重度认知障碍等后遗症,完全丧失辨识与判断能力。

黄某的儿子陈某为救治母亲倾尽积蓄、负债累累。母亲名下的房产是家庭清偿债务、维系后续治疗的重要依托。可黄某丧失自主表达能力,房产处置陷入停滞,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认定其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按照传统办案模式,病历记录仅能证实当事人存在认知障碍,司法鉴定是评定其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常规方式。然而,数千元鉴定费用和长达数月的办理周期,对因病致困、负债较重的陈某家庭而言,是沉重负担。陈某及其亲属反复讲述难处,恳请法院免予鉴定,依法结合病历及老人现状认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

司法程序容不得半点马虎,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必须要有充分证据。

一边是程序规范不可松懈,一边是群众迫在眉睫的生活难题。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承办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思维,主动下沉入户核查老人真实的精神状态,以现场调查替代司法鉴定,为群众减负解困。

法官推开黄某家门,屋内整洁温馨。黄某坐在沙发上,衣着整洁,拐杖置于一旁。见人进门,黄某轻轻点头,脸上挂着温和笑意。

“阿姨,您自己吃饭吗?”法官问,黄某点头微笑。“能自己上厕所?”法官继续问,黄某依旧点头微笑。法官心头一沉,换了问题试探。“阿姨,您家客厅的灯在哪里?”黄某眼神空洞、四处张望,依旧点头微笑。

法官接着拿出熊猫玩偶问:“这是老鼠吗?”又指着玩具自行车问:“这是电动自行车吗?”接连几个问题,老人只是机械点头和无意识微笑。

这场特殊的“鉴定”持续了半小时,真相逐渐清晰:点头、微笑是一种典型的病理性“无意识应答”,黄某已不具备独立认知能力。

离开黄某家,法官直奔社区。“我们2023年初便无法联系黄某,后获悉其突发脑出血住院,仅ICU就花费十余万元。我们随即启动临时救助和慰问,并持续关注她的病情。”社区工作人员如是说。

回到法院,法官又逐一约谈老人的3个兄弟与陈某的妻子。面对法官的询问,所有亲属的回答均一致:认可黄某丧失民事辨识能力,同意陈某提出的申请,并全票推选陈某为黄某的监护人。

现场观察记录、社区证言、亲属陈述、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证据相互印证、链条完备,案件事实清晰,无需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最终,罗源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认定黄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陈某为其监护人。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8天,一道横亘在家庭面前的难关就此化解。

宣判后,法官郑重叮嘱陈某:房产处置收益必须专项用于黄某的医疗与养护,严禁挪作私用。若出现侵害黄某合法权益的行为,法院将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这份掷地有声的严厉叮嘱,守住了法律的底线;而这份底线之上的主动作为,则彰显了司法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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