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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3:39:52

检法协作定监护 温情守护“折翼”人 ——永安市高效办结一起涉残监护权纠纷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黄巧巧 吴建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以后无论做什么事,叔叔都陪着你,帮你拿主意。”近日,在拿到民事判决书的那一刻,陈某和紧紧握住侄子陈某忠的手,声音哽咽。这一刻,困扰他许久的监护权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陈某忠是陈某和兄长陈某华的独子,自小被诊断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经司法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25年9月,陈某华因病去世,而陈某忠的母亲胡某英同样身患精神残疾,不具备监护能力。陈某忠无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平日里,他只能靠做农活的叔叔陈某和勉强照看。

然而,随着兄长离世,遗产继承、日常照料等一系列事务接踵而至,陈某和因不具备法定监护人身份,处处碰壁。“我不是不想管,是没有‘名分’去管。”陈某和向当地村委会诉苦。眼看着侄子的合法权益面临落空风险,陈某和想到了向检察机关求助。

永安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认为,陈某忠系精神残障人士,其继承权益面临受侵害风险,监护权的确定关乎其基本生存权益,而陈某和属于诉讼能力偏弱的农民工,本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

家事案件往往情感复杂、证据琐碎,为了不增加诉累,检察官主动与永安法院承办法官沟通会商,达成“程序从简、保障从快”的共识。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为陈某和提供了详尽的法律咨询,协助其梳理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记录、村委会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并依法出具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与此同时,永安法院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上门立案服务,及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陈某忠的行为能力进行复核评定。检法两家密切配合,将原本可能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大幅压缩。

近日,永安法院经特别程序审理,依法宣告陈某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陈某和担任其监护人。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陈某和长舒一口气:“有了这份判决,我终于能名正言顺地照顾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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