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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5:57:13

防肇事于未然 护权益于实处 ——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精准监督筑牢强制医疗安全防线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张艺芬 方嘉礼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我感觉病已经好了,十几天没有吃药,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日前,面对检察官提审,精神障碍患者郑某某反复声称自身病情痊愈,并且抗拒服药治疗,抵触医疗机构收治。然而,郑某某的这番话让检察官敏锐察觉到潜在风险:患者主观否认患病、擅自停药,一旦脱离有效管控,存在再次危害社会的隐患。

近期,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中,通过亲历性审查、全链条监督、多元化协作,精准评估社会危害性,补齐监护短板,依法推动案件顺利办理,在防范社会风险、守护群众安全与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之间寻求最佳法治平衡点。

今年3月,长乐区某街道发生一起伤人案件。嫌疑人郑某某在街边无故抢夺路人手机,随后持刀追刺、踢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案发后,经公安机关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郑某某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风险。公安机关遂向检察机关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强制医疗监督程序。

强制医疗制度,是依法处置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防范公共安全风险、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的特殊司法程序。

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强制医疗案件办理的核心是精准评估患者风险、核实监护能力,杜绝“纸面办案”。为摸清真实情况,办案检察官改变“坐堂”办案模式,积极开展亲历性审查,推动社会危害性实质化审查落地见效。其间,检察官联合公安民警下沉社区、入户走访、对接精神病诊疗机构,全面核查郑某某的既往病史、治疗情况和日常行为状态,综合研判评估再肇事风险。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向家属、村居工作人员详细询问。经多方走访核实后,工作人员摸清了关键问题,郑某某自我感觉病情痊愈,已擅自停药,日常情绪极不稳定,复发肇事风险极高。更让人揪心的是,实地核查时,检察官发现郑某某还随身携带声称用来“防身”的一把折叠刀。

患者擅自停药、私自藏刀、家属监管缺位,多重隐患叠加,随时可能引发新的伤人案件。为第一时间守住安全底线,长乐区检察院迅速向公安机关制发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建议书,督促公安机关收缴危险刀具、启动应急管控机制,主动对接医疗机构沟通收治工作,顺利推动郑某某入院接受专业治疗,彻底消除潜在的治安隐患。

监护能力核查,是强制医疗审查不可或缺的一环。办案检察官多次协同公安民警上门走访,了解到郑某某的亲属定居在国外,家中仅有80多岁母亲,她行动不便,缺乏稳定收入,难以长期承担监护、送医、督促服药等责任,不具备独立监护条件。

“强制医疗不是处罚,而是帮他治病、控制风险。如果监护缺位导致再次肇事,家属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办案检察官一方面认真听取郑某某家属的诉求,固定相关证据;另一方面耐心开展释法说理,逐条讲解强制医疗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告知监护人监护义务以及怠于履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争取家属对案件办理的理解与配合。

案件办理过程中,新的难题接踵而至。

郑某某无适格近亲属愿意担任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程序无法正常推进。“缺少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不仅程序存在瑕疵,也无法充分保障郑某某自身诉讼权利。”办案检察官说。

为打通办案堵点、保障司法程序合法合规,检察官主动对接属地社区居委会,细致沟通协调。“当事人无亲属履职,社区担任法定代理人,既能依法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也能保障案件程序合法、维护辖区公共安全。”检察官向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解读相关规定、阐明履职意义,打消各方顾虑。最终,经过充分沟通协调,社区居委会指派代表出庭担任郑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补齐了监护缺位的短板。

经过检察机关全方位监督、精细化核查、多维度联动,日前,法院依法作出对郑某某强制医疗的判决,从根源上化解了社会治安风险。

强制医疗检察监督,是防范特殊人群肇事肇祸、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该案的办理为契机,持续强化强制医疗检察监督,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模式,既从严防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用心保障特殊群体医疗、诉讼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长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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