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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荔城大队在县道路段巡查时,查获一起擅自挖掘公路埋设污水管道的违法案件。 事发当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路段路面存在两处明显挖掘破损痕迹,随即启动调查取证程序。经核实,挖掘作业由个人承包的施工负责人刘某实施,目的为埋设污水管道。现场两处挖掘点经勘验测量,合计面积5.8平方米,刘某对勘验结果签字确认,但未能出示任何涉路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公路的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现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详细讲解擅自占掘公路的安全隐患及法律后果,强化守法意识。在完成证据固定后,该案已按法定程序立案,后续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交通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凡涉及公路开挖、管线埋设等涉路施工作业,必须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涉路施工许可手续,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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