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9-02 17:36:23

法庭内,听见孩子们心声 ——莆田城厢法院温情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作者: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黄志洪 林忆媚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法官叔叔,我愿意跟爸爸,也愿意跟妈妈,但我最想的是不要和弟弟分开!”近日,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华亭法庭调解室里,12岁女孩号啕大哭,迫切地说出了自己的愿望。一旁的弟弟紧紧攥着姐姐的衣角,狠狠点了点头。

这一幕,发生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调解现场。女孩的这句话,也彻底改变了这起案件的走向。

该案原告杨女士与被告陈先生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然而,夫妻俩长年因琐事争吵,感情渐趋破裂。男孩出生后不久,杨女士带着两个孩子返回原籍生活,夫妻分居多年。近日,杨女士向城厢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两名未成年子女由其独自抚养,并由男方承担抚养费。

“孩子从小跟着我,我不能没有他们!”杨女士激动地说。陈先生同样寸步不让:“她的经济状况不如我,只要两个孩子跟我,她抚养费一分都不用出,共同财产我也不要。”在调解团队多番劝导下,杨女士首先退让一步,表示可以接受“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而这也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且较容易被双方接受的处理方案。但承办法官在梳理案情时注意到:,两个孩子自小一起长大,谁也不想失去对方;“一人一个”的处理方案看似公平,却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孩子们愿不愿意被分开?

于是,在征得杨女士和陈先生同意后,承办法官轻轻关上了调解室的门。门内,只有法官,和终于可以不用看父母眼色而说出真心话的姐弟俩。

“你更喜欢和爸爸住,还是和妈妈住?”法官问道。女孩沉默了很久,然后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我想和弟弟一起……不管去哪里,不要把我们分开好不好?”“我也不想和姐姐分开。”两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大人们争来争去,争的是输赢,可孩子们在乎的,只是那个每天一起写作业、分享零食的手足还在不在身边。”承办法官感慨道。

了解到孩子们的真实意愿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最好的解决方案,是让姐弟俩继续生活在一起,同时让父母双方都能参与到孩子们的成长中。

承办法官把女孩的话转述给杨女士和陈先生,并劝道:“你们冷静点,做父母的争得不可开交,可孩子想的是姐姐不要离开弟弟、弟弟不要失去姐姐,手足不想分离。”

接着,承办法官从法理角度向杨女士和陈先生释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权不是意味对孩子的‘独占’,更不是把对方从孩子世界里彻底赶出去。法律也从来没有规定,离婚就必须把两个孩子分开。你们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让孩子们继续拥有完整的亲情。”一番话下来,原本剑拔弩张的两个人陷入沉思。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双方自愿离婚,两个孩子由父母共同抚养,日常在父亲所在地就学和生活,保障学业稳定;寒暑假期间,则前往母亲所在地居住。

“这样好,孩子不用分开,我平时能照顾他们上学,假期了孩子妈妈也能陪着。”陈先生点了点头。杨女士也红了眼眶:“只要孩子们好好的,我同意。”此外,双方还就抚养费用承担、日常探望沟通等事宜作出约定。

当听到“还能和以前一样住在一起”时,姐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弟弟则问:“那我们还能一起养小乌龟吗?”童言稚语,让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