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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居民随意将破旧沙发、床垫、桌椅等大件垃圾堆放在绿化带、楼道旁,不仅破坏小区环境、占用公共空间,还影响小区整体的整洁风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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