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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4:56:22

滚烫开水泼同事 故意伤害被判刑

作者:本报讯 (记者 吴予曈 通讯员 涂自然)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经泰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李某与被害人张某同为泰宁某小区保安。此前,两人因日常琐事口角相争,情绪失控之下,李某将泡茶用的滚烫开水猛地泼向张某,致其左侧面部、耳部、肩部及手臂多处大面积烫伤。经司法鉴定,张某左耳鼓膜大穿孔且六周无法自行愈合,左耳听力明显下降,体表Ⅱ度烧烫伤面积达6.14%,三项伤情均达到轻伤二级标准。另查明,李某此前曾因故意伤害犯罪被判处刑罚。

今年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泰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定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查明,李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三处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全案情节,李某具有故意伤害犯罪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合法适当,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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