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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对专门学校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法治引导,近日,“检护茉莉·长乐团队”的检察官走进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十二中学(专门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暨强制报告制度宣讲活动,以检察力量护航迷途少年向阳成长。 活动中,长乐区检察院检察官陈艳妮、检察官助理刘嘉裕分别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检察官表示,今后将立足学校矫治教育实际,恪尽职守、用心用情,和学校、老师一道,当好法治宣讲员、矫治协助员、风险监督员,用心守护每一位迷途少年,帮助他们校正人生航向,重新向阳出发。 活动现场,全体教职员工共同观看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聚光》。刘嘉裕紧扣专门学校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行为矫治需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用真实鲜活的典型案例系统解读强制报告制度。 “今天的活动,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专门学校育人使命与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长乐区第二十二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官的授课内容“干货”满满、指导性强,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和风险处置能力,学校将把强制报告制度融入日常教学、学生管理、校园安全工作中,与检察机关携手守护学生成长。 “少年的成长,需要教育的引导,也需要法治的守护。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实检察介入、矫治帮扶、跟踪帮教,助力迷途少年改过自新、回归正途。”长乐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郑玉芳表示,该院将立足专门学校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入校督导、法治副校长履职、个案帮教等方式,强化对专门学校矫治教育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做实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健全“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闭环机制,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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