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9-22 15:49:52

检察监督纠正“张冠李戴”案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刘柳青 张璐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已经转让的车辆涉嫌非法营运,原车主林某却因此背上行政处罚,甚至被强制执行。近日,在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的精准监督与全链条纠错下,这起“张冠李戴”的案件终于得以彻底纠正,林某的生活也重回正轨。

2023年4月,林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无法使用,机票无法购买,房产还被查封。“我没有欠别人钱,怎么会被限制高消费?”他百思不得其解。

经查询,林某得知自己有一笔6万元罚款未缴纳,处罚原因是2017年3月,他在福州无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查处,行政机关于同年11月对他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由于邮件寄送地址不符,加上无法联系到林某,行政机关于2018年1月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处罚决定,同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万元罚款及3万元加处罚款。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又于2023年4月对该案立案执行,并对林某发出限制消费令。

“我的车子2016年就卖了,怎么会在2017年从事客运经营?”带着这个疑问,林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多次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但案件时隔多年,证据梳理困难、争议症结复杂,相关惩戒措施及行政处罚始终未能解除。

今年6月,林某向鼓楼区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检察官启动全链条穿透式监督,回溯案件源头,全面调取行政处罚、司法审查、强制执行的卷宗材料,逐一核对案件细节。

“行政机关表示,林某是违法车辆的车主,故对其作出处罚。但我们认为这并不代表林某就是从事非法营运的当事人。”承办检察官说。面对客观证据缺乏的情况,检察官另辟蹊径,从林某的个人社交平台轨迹入手,锁定了他案发当天身处外地旅游的图片、定位和消费记录,证明该案处罚主体认定错误。

此外,林某表示,虽然已经把车辆卖出并交付,但因为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车辆登记信息显示车主仍是自己。检察官据此比对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后发现,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准确核实违法人员的身份信息,仅凭乘客证言和车辆登记信息就将违法人员认定为林某,而后续的执行程序也存在未严格履行实质审查等问题。

日前,鼓楼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相关单位随即撤销错误处罚文书,终结案件执行程序,解除限制高消费和房产查封等措施。“张冠李戴”的处罚和执行终于画上句号。

行政案件无小事,一纸错误处罚、一项失信惩戒,都会影响群众的权益与正常生活。为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监督效能,鼓楼区检察院坚持对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一体监督的工作思路,实地走访相关单位,就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会商,对身份核查不严、事实证据固定不严谨、行政非诉执行实质审查标准弱化等共性问题予以全面梳理,总结经验。

“我们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查漏补缺,完善违法主体身份核验、全流程取证规范等工作机制,助力提升基层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与法治治理能力。”经办检察官表示。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