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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眼中“省城来的村干部”

2016-09-13 09:18: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下派驻村不忘突出“主业”
  今年1月13日,一场以“远离毒品、健康人生”为主题的禁毒宣教活动吸引了顺昌县大干镇3000多名村民参与。
  策划和组织这场活动的是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驻村蹲点干部吴凌。他说:“挑选在春节前活动,是因为大批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陆续返乡。我们通过开讲座、看电影、展图片、辨实物、发册页等形式,让村民珍惜幸福、远离毒品。”
  吴凌是七人中岁数最小的“80后” 。他知道自己年纪轻,资历和阅历都很“浅”,尤其是第一次接触农村,对如何做好农民的工作心中没底。于是,他发挥职业优势,选择了从宣传法律入手,逐步融入农村工作。
  村部多了普法宣教室,主街多了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新普法内容。还与镇团委、妇联联手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上山头、走田头,访贫困、献爱心,宣传党的农村政策。
  当然,吴凌也学着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家住村尾的赵某华、赵某威兄弟,由于分家时一套老房子的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吴凌来村里之后,说情又说理,帮兄弟俩拿着当年的《分家协议书》到省城找到律师,确认分家书的法律效力。最终确定老房子的归属,赵家兄弟心悦诚服,重归于好。
  走进大干镇大干村口,最醒目的还是那幅“大干才能快上”的横幅。它时刻提醒村民,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法治宣传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业,自然也是省司法厅下派书记、驻村蹲点干部的“强项”。
  “老百姓对法律的认可和接受,往往是经历了某个案件的办理过程来感悟的。”松溪县渭田镇董坑村第一书记陈穗说。今年春节前,村民范某在镇上赶墟回来时,骑摩托车与一辆农用车相撞,伤势严重入院治疗。在赔偿问题上双方争执不休。陈穗帮他找来律师,也希望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但交警认定该村民骑车没戴安全头盔,且有超速和逆行行为,须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即四成的责任。
  教训就在面前,董坑村民交通违章率明显下降。
省监狱局下派到建宁县黄埠镇贤河村任第一书记的林水旺(左二)组织党员突击队参加灾后重建。
  高阳乡花桥村村民魏某因为林权纠纷反复到省里上访,甚至到过北京。徐芳勇下村后自然绕不开这事,村干部叫他不要管这件“烫手”的事。但徐芳勇认为,自己来自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化解纠纷是主业主责。经过对情况的梳理,徐芳勇通过打政策牌、亲情牌、经济牌,硬是促成这起持续了16年的老大难问题案结事了。
  截至8月底,七位下派书记、驻村蹲点干部化解矛盾纠纷320多件,协助当地县、镇解决信访积案6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