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6年11月29日公告

2016-11-29 10:35: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万宏萍:

本院受理原告刘雪娇诉被告万宏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3138号。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借款120000元,利息50400元,之后利随本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郑惠妹:

本院受理施贵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注销公告

松溪县乐佳佳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350724100022477),因企业法定代表人魏 巍已改行,未从事档案扫描、数据保存、整理服务相关经营活动,现决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松溪县乐佳佳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中晟国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5日的股东决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收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见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燕华

成员:谷太阳、陈宪辉

联系人:刘燕华 电话:18506033645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白宫家居广场E栋

龙岩中晟国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华业兴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永金 联系电话:13599842461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南湖花园A区3号楼1单元128室

福安市华业兴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永金 副组长:范月花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城厢区益昌其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易碧芹 联系电话:13646995608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8号万达广场A座1222号

莆田市城厢区益昌其贸易有限公司

清算组

组长:易碧芹 副组长:许志平

2016年11月29日

债权债务变更公告

福州中闽恒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福州中闽恒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股东王贞伟、谢世荣转让给福州中闽恒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新股东朱秀钦、林小云),变更前的债务由福州中闽恒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股东王贞伟、谢世荣承担,与福州中闽恒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新股东朱秀钦、林小云无关。为明确债务分担,请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逾期后果自负。(公司联系人:朱秀钦;联系电话:13075892131)

福州中闽恒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芗城方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杨吾元 联系电话:18065643734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悦华城市广场1幢804室

漳州市芗城方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杨吾元 副组长:杨力丰

2016年11月29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6年11月25日股东会决议,龙岩市正乾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1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0597-2226333

联系人:郑淑琴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公民路1号

龙岩市正乾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瑞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4日的股东会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在成 联系电话:13505979598

联系地址: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九骨脚9号

南安市瑞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在成 成员:李慧霞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九航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350822MA3488183G,于2016年11月24日经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李俊彪、赖学峰组成。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李俊彪

联系人:李俊彪 联系电话:18859096651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溪联村大陆下

龙岩市永定区九航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山县美香浓海产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肖霞芬

清算组成员:肖霞芬、方细贵

东山县美香浓海产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梅列区兴旺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2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林雨轩

清算组成员:朱蕾、王艳霞

联系人:林雨轩 联系电话:13960521518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416幢中央商务区第一层北面

三明市梅列区兴旺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武夷山顺兴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MA349Y331Y),现声明作废。

福建武夷山顺兴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皇冠假日酒店不慎遗失大田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贰份,发票号码:11230535、11230601,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皇冠假日酒店

2016年11月29日

更正声明

福建法治报2016年4月6日刊登的建瓯市华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算公告中一处表述有误,其中股东会决议日期应为:2016年3月9日。特此更正!

建瓯市华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遗失声明

永春县燕姿日用品商店不慎遗失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7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执照注册号:35052560011067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永春县燕姿日用品商店

2016年11月29日

遗失声明

龙岩锦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人民银行永定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壹本(许可证号:J4053000519901账号:1373010104001095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定县支行),现声明作废。

龙岩锦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遗失声明

永定县惠邦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人民银行永定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壹本(许可证号:J4053000704001账号:40916903756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现声明作废。

永定县惠邦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坂东镇健福日用品店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局2016年6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为:35012460014437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闽清县坂东镇健福日用品店

2016年11月29日

洪文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行与被告洪文锋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洪文锋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欠款5402.1元、信用卡费用计2071.24元以及截止2016年5月12日止的利息334.12元,合计人民币7807.46元。2016年5月13日起的利息、逾期罚息与复利,按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洪文锋还清欠款之日止;·二、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2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