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6年11月29日公告

2016-11-29 10:35: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6年11月10日12时30分许,官岭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连江县浦口镇红绿灯路段查获闽AN599U白色厢式货柜车1部,并暂扣该厢式货柜车内装载有的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5.42吨。请上述被暂扣成品油有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后6个月内持相关合法有效手续至我所认领,逾期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联系人:林经干 联系电话:0591-26333335

联系地址:连江县公安局官岭边防派出所

连江县公安局官岭边防派出所

2016年11月29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1月17日18时30分许,我支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祥芝镇中心渔港海域进行清查时,查获2艘未标明船名船号疑似“三无”三无船舶。其中一艘为铁质,船长约6米,宽2米,深0.8米,船体颜色为蓝色(刷标时号0.1);其中一艘为铁质,船长约6米,宽2米,深0.8米,船体颜色为蓝色(刷标识号0.2),现场未发现船主及可疑人员。

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6年11月29日

陈少清、王红娟:本院受理原告王爱云诉被告陈少清、王红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叶思洪、陈爱彬、何明声、周汉、曾祖士:本院受理原告袁学山诉被告叶思洪、陈爱彬、何明声及原告卢秀容诉被告周汉、曾祖士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蕉民初字第4366号、第6545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叶思洪、陈爱彬、何明声返还袁学山借款本金17.5万元及支付利息(利息从2015年9月14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年利率按6%计算);判令周汉、曾祖士返还卢秀容借款本金170万元及利息(从2013年10月18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月利率按2%计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6日

蒋新志:本院受理原告赵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钟爱珠: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黄华平、周立:本院受理原告庄载举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阮卫国、李明菡:本院受理原告周枫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谢红芳、谢福德:本院受理原告柳连官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叶龙明、李佳俊:本院受理赖其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闽0721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叶龙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赖其富借款20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3年7月12日起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被告李佳俊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佳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叶龙明追偿。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吴传金、李远清:本院受理原告卢丰雨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要求偿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连步胜、聂兴国:本院受理原告卢丰雨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要求偿还借款6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袁济辉、林真瑜: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与被执行人袁济辉、林真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袁济辉、林真瑜共同共有的坐落于福鼎市山前滨江时代城12栋2梯203室房地产。现向你送达(2015)鼎执字第1747-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听证室摇号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陈爱萍: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与被执行人陈爱萍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中,因你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陈爱萍所有的坐落于福鼎市山前街道滨江时代城12栋1梯501室房地产。现向你送达(2015)鼎执字第13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听证室摇号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陈雪媚、李轶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与被执行人陈雪媚、李轶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陈雪媚、李轶和共同共有的坐落于福鼎市山前滨江时代城5栋3梯406室房地产。现向你们送达(2015)鼎执字第1392-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听证室摇号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林映云、蔡浩、陈珠灿、陈石忠:本院受理原告陈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82民初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祁晋忠:本院受理原告刘敏敏诉祁晋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吕良吉、吕良辉:本院受理原告吕祥增、林银娇诉你们赡养费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421民初7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述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夏光良:本院受理原告吴秋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421民初7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述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

王青山、粱芳卿:本院受理原告张群英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25695元,并自起诉之日至还清之日止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7年2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