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法院建设“服务型法院”有诀窍
2017-01-22 11:33: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追求一个“好”字 让办案与社会效果双赢 法院需要理解和理性认知。“败诉方对法院有意见,无法执行申请人有意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意见更大。”一位执行法官告诉记者。 事实上,一方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不满,有时恰是法官坚守法律底线的印证。为此,该院多层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包括中小学生专场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座谈会,邀请党员代表、村级基层组织干部旁听庭审。2016年以来,共有300余人受邀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60多场次,基本上覆盖了辖区所有中学。 该院还通过建立青年法官志愿者服务队,进村入户开展调解纠纷、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活动56场次。通过微博、微信对热点问题,法院工作进行及时解读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正是在树立了服务型法院的建设理念引导下,该院连续3届获评“福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5届获“福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4年获“莆田市一类平安单位”称号。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何遇舟)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