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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河长制”中的检察身影

2017-02-27 09:00: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协作联动

参与流域治理

“检察机关都发现问题了,我们作为河长,更应当按照我的职责,及时赶到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大田县桃源溪河长涂建志说,有了检察官的参与,他感觉自己的责任更大了。

据了解,早在2014年大田县检察院推行巡回检察工作以来,就直接参与了闽江源头文江河的水流域治理。该院联合环保、水利等部门深入文江、建设、梅山等乡镇的20多个村落,对流域源头、支流进行排查,实地走访30余家涉水企业,完成文江河流域水污染现状报告,掌握全流域污染源分布状况并摄像拍照取证,确定矿山排污及尾渣沿河堆放、纸制品企业排污、畜牧养殖业排污、农村临河生活垃圾点、居民生活废水为主要污染源,为开展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提供了精准目标和方案。

同时,该院积极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主动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支持,推动区域内职能部门间全方位紧密协作。2015年底,邀请文江乡党委政府、县水利局、环保局、生态综合执法局、林业局等单位召开“文江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座谈会,共同研讨治河护河措施。2016年3月,与太华镇、建设镇等流域七个乡镇和公安局、国土局等五个行政职能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动协作,保障文江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议》,明确各部门、乡镇的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大田县委书记熊旭明为此作出专门批示,充分肯定该院积极探索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的做法。

2016年6月24日,三明市检察机关文江河流域联动整治联席会在大田县召开,全面检验“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护河模式成效。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徐荣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