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少年与家事审判改革
“和”则有力: 构建多元调解机制 “家事案件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这些纠纷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法官不能一判了之,促成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才是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郭婕坦言。 为此,该院除了挑选善于进行心理疏导沟通的法官、人民陪审员组建少年与家事审判团队,还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民政、公会、团委、关工委等单位联动,建立少年家事调解委员会,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协助配合法院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同时,专门选聘一批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群众担任少年家事调解员,帮助法官开展家事调解工作,形成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格局。 法官带领心理咨询师给未成年被告人做庭前心理测试
温馨的亲情教育感化室 2015年,章某以3个儿子不赡养为由诉至法院。受理后,法院组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3个儿子每月定期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用凭实际发票平均分担。但2016年3月,章某以被告不支付赡养费、住院费为由申请强制执行。 “从法律角度说,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情理上讲,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父母辛苦把你们仨兄弟抚养成人,如今老了,你们也应该报答、孝顺老人……”法官、民警和家事调解员从法律、亲情、道德等多角度入情入理地予以说服教育,3名被执行人当即表态会克服困难准时给付、切实尽到赡养义务,一家人和好如初。 “联合行政、司法机关等多方面力量,构建起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在攥指成拳、聚合出击中实现定分止争。”该院分管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的沈小放专委对多元化调解机制做了这样的评价。值得一提的是,在多元化调解中,该院也引入心理辅导介入制度,在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请来专业心理咨询师为他们进行心理评估、咨询和疏导,努力解开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家睦人和。 父母闹离婚,孩子沉默寡言,不愿跟他人交流,学习成绩直线下滑,这是该院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了解到的情况。“不能让孩子成为家事纠纷中受伤最深的人,我们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官随后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这起离婚案件中的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师从专业和情感的角度为孩子分析父母离婚的原因,并告诉孩子即使父母不在一起,对他的关爱呵护也不会减少。经过几个小时的交流,孩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