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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少年与家事审判改革

2017-03-08 09:46: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和”则a有爱:

提供人性司法服务

家庭暴力永远是家事审判绕不开的话题。为给家暴受害者提供及时救助,2016年初,三明市中院联合妇联共同成立三明市反对家庭暴力联动中心,引进社工力量为受害者提供紧急庇护、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

“我丈夫说要打死我,怎么办?”不久前,一名女子来到该联动中心寻求帮助。社工了解到,该女子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根本不知如何应对。随后,社工通过“法官在线”联系三明市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指导女子进行家暴证据固定以及起诉离婚事宜。为避免女子回家后再次受到伤害,法官建议她暂住在三明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中心,并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因被家暴产生的消极情绪。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真的很感激。”近日,该女子接到法院离婚判决,不停地向法官和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据悉,为帮助该女子尽快从失败婚姻的阴影中走出来,法官和社工还推荐她报名参加家政服务培训班,重新融入社会,开始正常生活。

法官们深入辖区开展反家暴宣传活动
法官回访案件当事人

此外,由于少年家事案件具有私密性,且涉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该院还制定涉少审判与家事审判不公开审理制度和财产申报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除当事人合议公开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不公开审理家事案件。同时,在进行立案时,要求当事人如实填报《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形成的财产状况,防止夫妻中处于经济强势地位的一方通过隐匿、虚报家庭财产的方式损害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们遭受了家暴,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看到其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我们又能怎样帮助她?”这是2016年8月,该院法官为各县(市、区)妇联干部进行“建设法治三明·巾帼在行动”暨反家暴工作专题培训的场景。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提高群众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可以从源头上将涉少与家事纠纷伤害降到最低。”郭婕介绍,为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该院经常利用妇女节、儿童节、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进入社区农村企业工厂等地,开展反家暴宣传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建立微博、微信、网站宣传有关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增强互动性与趣味性;邀请妇女代表、在校师生和各界群众参加庭审旁听、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演讲比赛、法院开放日、反家暴宣传等活动,将法治春风吹遍每一个角落……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近年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不断转变审判职能,开展多元调解,注重科学审理,延伸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家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和“2016年-2018年”省级青年文明号。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郑建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