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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法院推进生态审判“三三”工作机制

2017-03-10 08:57: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司法延伸

当好生态管理“预警器”

“我以为只是清理了一棵挡道的枯树,没想到犯了法。”吴某后悔地直摇头。去年11月初,长汀县法院生态庭法官前往涉林案发地铁长乡张地村一山场巡回审理吴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原来,吴某为做家具,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其承包的山场砍伐杉木24株,因为一棵已倒伏多年的“枯树”红豆杉(并未死亡)挡路,他就砍断清理掉。

“虽然村民经常上山,但是对很多林木是否是保护植物并不熟知。”鉴于案发时吴某并不知道自己违法,办案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至案发地,还通过图片和农林专家对当地村民进行“现场扫盲”宣传。“以后上山不能想砍就砍了。”现场旁听的村民感触良多,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长汀县法院还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走进学校、企业等,发放宣传材料等,引导、培育和增强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自觉参与生态长汀的建设和保护。

作为延伸审判职能的另一项主要内容,长汀县法院还加强相关调研,就生态资源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执法、完善预防、加强整治的司法建议,增强相关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当好生态管理的“预警器”。近年来,该院通过审判调研,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环保司法建议12条。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