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司法保护之“连江模式”
2017-06-03 12:08: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巡回法庭助建“海上福州” “想不到挖河砂会有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在连江法院生态庭庭长张锦生和法官们在生态审判海上巡回法庭开展环闽江口生态保护普法活动时,不少渔民听了相关法律知识后不禁感慨道。 连江县是传统海洋经济大县,也是“海上福州”建设的重点区域,承担着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使命。对此,连江法院坚持服务发展行动,主动出击、顺势而为。2013年,连江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成立首家“生态审判海上巡回法庭”,法庭设立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的一艘生态保护执法船上,由一名副院长和两名法官组成一支“海上巡回”队伍,每月定期到该“海上巡回法庭”办公。除了负责涉海洋生态纠纷的诉前化解、巡回办案外,还承担了日常闽江口生态环保普法和各项生态司法便民工作。 同时,“海上巡回法庭”与该院生态审判庭“海陆结合”,为“海上福州”的建设提供庭内庭外双重司法保障。“海上巡回法庭”巡回移动于江海上,成为闽江口一道独特靓丽的“风景”。“ 在执法船上设立海上生态巡回法庭,开展涉江涉海生态资源纠纷的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源头预防、普法宣传等工作,可以为闽江口及敖江流域连江段的整治提供司法保障。”林岩介绍说:“今年,我们还将总结生态普法成功经验,扩大覆盖面,在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贵安设立‘巡回法庭’或‘生态法官工作室’,对涉及生态的矛盾纠纷我们会靠前排解、提前介入,全力把生态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本报记者林珊通讯员陈家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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