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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护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2017-06-08 09:07: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结合当地实际 助力美丽晋安建设

2014年12月,黄某等6人在寿山乡盗挖寿山石。方某和吴某在履行矿山管理工作、对寿山石矿山进行监管和巡查过程中,对已发现的黄某等人盗采寿山石行为未按规定上报及查处,反而接受黄某给予的空股好处,长期放任黄某等人的盗采行为。2015年4月2日,黄某等6人在寿山乡矿洞盗采寿山石过程中发生矿洞坍塌,导致4死2伤。事发后,晋安区检察院反渎局立即介入调查,于同年4月17日对寿山乡政府安全生产办工作人员方某、寿山乡护矿队队长吴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宣传

针对寿山石矿产资源独产于本地的特点,晋安区检察院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矿区的案件,还深入实地走访,开展专项调研,向寿山乡政府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矿区全面清查整顿行动,封查30个废弃矿洞,防范盗挖寿山石矿产资源。同时,走访区国土资源局,积极了解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情况。

围绕敖江流域重大环境保护工程,该院通过开展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小专项预防,深化水资源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经整治,桂湖溪、飞水溪等6条溪流水质达到“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三类水标准。针对福州后花园北峰山区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开展畜禽养殖场拆迁工程专项预防,全程监督拆迁工程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目前,除保留的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外,其余养殖场全部拆除,拆除面积达70万平方米,拆迁专项资金全部专款专用,没有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也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卞小燕 郭胜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