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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生态审判工作侧记

2017-06-16 09:37: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国家生态县有群“护绿卫士”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6日讯   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最具特色魅力旅游名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永春有着多个国家级称号。这离不开永春法院的默默守护。

近年来,永春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绿色崛起”战略部署,立足司法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化身守护绿色发展的“护绿卫士”。2016年2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系泉州地区唯一入选法院。

补植复绿

让荒山重披新绿

“这片林地的长势不错啊,应该很快就能恢复到火烧山前的样子了。”永春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吕建设在补植复绿验收现场笑着对康某贤说。康某贤是一起失火罪的被告。2016年2月9日,康某贤组织同村的村民在举行祈福仪式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面积161亩。

事后,康某贤主动到永春县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与林地所有权人达成补植复绿协议。最终,永春法院决定对康某贤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

这是永春法院实施补植复绿机制的实践案例之一。补植复绿机制既实现了刑罚的惩罚功能,使被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还促使罪犯早日回归社会,可谓一举三得!永春法院早在2012年就制定了《关于在办理林业刑事案件中实施“补植复绿”的规定》,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该机制实施以来,永春法院审理适用“补种复绿”案件48件62人,近千亩被毁林地重披新绿,有效修复了受损生态环境。

巡回法庭

让旅游和谐无讼

今年清明节假期,张先生带着家人到永春某景区游玩,不料妻子在经过一段湿滑路面时不慎摔倒受伤。随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张先生拨打了永春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联系电话,没多久,巡回法庭的法官来到现场,在实地了解情况后就地开展调解。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

今年3月,永春法院在县旅游集散中心、北溪文苑、牛姆林等景区率先成立了全市首批旅游巡回法庭,专门审理各类涉及旅游的矛盾纠纷。巡回法庭秉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宗旨,成立以来立案审理2起涉旅游纠纷,现场调处纠纷15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场,提供咨询70多人次,发放资料1000多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