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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来自闽东的信

2017-06-24 08:11: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圆满解决

寄出第三封信

随后,莆田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周某艳母亲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周某艳父亲有期徒刑九个月。

周某艳母亲获释后,表示自己会好好珍惜机会,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好好做人。

回到学校,懂事的周某艳再次提笔给于南生写了封感谢信。“通过这件事,让我们三姐弟真切地体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我会督促父母引以为戒,深刻反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周某艳在信中写道。

就这样,周某艳这个闽东某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通过自己的三封信,让自己的母亲有了改过自新照

顾家庭的机会,也让自己一家人感受到了莆田市两级检察院对他们的关爱。

莆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飞亭获悉后,特地批示道:“荔城检察院检察官值得表扬,令人顿起敬意。法无情,执法者有情;执法无私,执法有公论。司法不惟是法,亦是法的文化、天理、国法、人情”。

(本报记者 郑家悦 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