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检察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有作为
打造生态检察品牌 守护碧海银滩 除了培育涉台、自贸检察特色,实验区检察院还正积极打造生态检察品牌,护航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的开发,非法采砂、污水排放、无序经营、倾倒垃圾等破坏滨海沙滩的现象随之而来,严重影响了平潭国际旅游岛形象和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施策彰显检察作为!实验区检察院从具体问题出发,组成专门课题组,多次组织工作组召开协调会,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现状开展调查,形成《关于保护碧海银滩共建国际旅游岛的报告》调研报告,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做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了专项治理的顺利进行。 服务中心工作需要依托执法办案的具体实践。“惩治不法、防止再犯、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是现代刑事司法的逻辑递进”,李航指出,“惩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不能仅仅停留在惩治违法犯罪层面,我们致力于防止再犯和修复受损生态资源方面做了一些思考和探索。”早在2013年,平潭检察机关就探索将“禁止令”引入生态犯罪领域,对一起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的餐饮业主建议适用缓刑,并禁止其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餐饮行业,有效防止了再犯,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探索对失火、毁林等案件适用补植复绿机制,由犯罪嫌疑人补种恢复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不起诉或建议法院酌情从轻处理。 恢复性司法实践有助于从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修复受损生态资源,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均是意义深远。实验区检察院不仅探索督促犯罪分子赔偿损失、停止损害、恢复原状,促进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及时修复,将损害降到最低;还将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广到行政案件中,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责令其恢复被损害环境。 此外,实验区检察院还将修复机制的实施和志愿活动相结合,充实了恢复性司法实践的内涵。2017年7月5日,该院会同区海洋与渔业处、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共同开展“爱护海洋环境,保护渔业资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平潭龙王头海域放流“西施舌”63万粒,有效促进了生态修复。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周孙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