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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检察院温情司法护航未成年人

2017-10-17 09:02: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柔性关怀

体现检察人文温度

“谢谢,谢谢你们……”当东山县一未成年受害人家属,收到检察机关送来的10万元救助款时,不住地感谢着。这笔救助金是不久前,省检察院公诉处一处和东山检察院控申处联合为该未成年被害人向省政法委申请的。

“这笔钱,对家庭困难的被害未成年人一家来说是救命钱。”林丽生提到被害未成年人总带着温情。在他介绍中,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东山县检察院为困难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向上级申请司法救助金达18万。据悉,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并重原则,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未成年人以及家庭,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受害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

显然,司法救助金是对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一种帮助,然而,要想让被害未成年人摆脱心理阴影走向正常生活,要做的还有很多。为此,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被害案件中,积极倡导以体现检察“人文关怀”为目的的司法救助活动,常年推行社会调查、关心呵护、法律援助等工作措施,为被害未成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行为干预、安慰抚慰;协调与组织心理咨询机构,加强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与关爱。

(本报记者 黄杰 洪凌霄 通讯员 李定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