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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10月26日公告

2017-10-26 10:12: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洪启钢:

本院受理原告纪子煦与被告洪启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闽0121民初230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依法确认纪子煦与洪启钢于2016年4月21日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于2017年9月20日解除,被告洪启钢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纪子煦按7500元/月的标准支付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0日的租金及物业费4194元、水费112元、电费312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刘允田、卓灵: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樟城镇万和建材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叶惠花、徐进招:

叶智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205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林锦波、福州金鼎鑫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玉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8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陈飞(男,汉族,1970年2月1日出生,原住福建省闽侯县白沙镇孔元村孔元110号,现住址不祥。)、福州市孔元腾飞生态农庄有限公司(原住所地福建省闽侯县白沙镇孔元村孔元110号,法定代表人:林旭,现住址不详。):

本院对原告郑杰英诉被告陈飞、福州市孔元腾飞生态农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秦中明:

本院受理原告蒋大成与被告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秦中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闽0121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2016)闽0121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秦中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蒋大成劳动报酬27000元及利息;二、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秦中明:

本院受理原告周海华与被告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秦中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闽0121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2016)闽0121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秦中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周海华劳动报酬24000元及利息;二、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罗见喜:

本院对原告福建华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罗见喜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罗见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华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加工款37436.8元及违约金(按日利率0.06%从2016年1月31日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吴国凤:

本院对原告长乐亿德针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吴国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长乐亿德针纺有限公司欠款6789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6年7月16日起暂计至2017年8月1日为17244元,2017年8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继续以67893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收)。2、吴国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长乐亿德针纺有限公司支出的律师代理费6000元。因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8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郑飞燕、陈祥官:

本院对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郑飞燕、陈祥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于本十日内偿还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300万元及利息;2、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郑飞燕、陈祥官对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上述应还款项在3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陈祥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现通知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郑飞燕、陈祥官:

本院对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郑飞燕、陈祥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于本十日内偿还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200万元及利息;2、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郑飞燕、陈祥官对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上述应还款项在2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福建省长乐市亚峰针织有限公司、陈秀辉、郑美华、郑步彪、郑飞燕、陈祥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现通知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6日

权利告知书

仙国土资权告[2017]第41号

杨旭彤:

2012年10月9日,你对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后嵩巷88号的房屋申请登记时提供了伪造的(2012)闽仙政民字第358号《公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4200750),并取得仙游房权证鲤字第20122693号《房屋所有权证》。以上事实有《仙游县安局关于张金明、杨旭彤、林秀英等人使用伪造公文申请土地使用权证相关情况的函》(仙公【2016】函55号)、《仙游县公安局关于张金明、杨旭彤、林秀英等人使用伪造公文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相关情况的函》(仙公【2016】函54号)和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闽公鉴【2016】601号)为证。据此,你上述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行为已涉嫌提交虚假材料获取登记。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仙游房权证鲤字第20122693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全部登记事项。对此,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94- 8292846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美术家协会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潭社证字第185号2015年10月15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信用代码:513507843451948839,现声明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正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美术家协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