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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诉前圆桌会议为公益诉讼探新路

2017-11-21 08:28: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巩固实践成果,形成制度推广

“诉前圆桌会议开得很成功,办成了眼下最着急的事。清理了一个村的生活垃圾,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当地环保意识提高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刘晓玢欣喜地说。

一个圆桌会议促成一个长期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与组织方的精心构想、邀请“什么部门、什么人”参会休戚相关。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介绍,请与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到场,听听他们的意见,避免公益受损;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会,开启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请专业人员参会,对整改方案进行技术性指导。

为了让会议达成的共识约束性更强,长乐市检察院还邀请了该市人大城环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让他们了解公益诉讼,对促进依法履职也起到监督作用。

“诉前圆桌会议,是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而跟进监督过程中的机制创新,简便易行,比提起诉讼,有成本低、效率高、矛盾少、效果好的特点。”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介绍,召开诉前圆桌会议的目的,是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调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公益诉讼问题得到解决。现在看来,诉前圆桌会议达到一会多赢的预期效果。11月15日,福州市检察院把此次诉前圆桌会议成果上升为机制,出台《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实施意见》(试行),就会议的遵循原则、适用情形、启动方式、参加人员、主要程序及跟进监督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福建省检察院将适时向全省推广。

据介绍,福建省检察机关从2015年9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共办理710件公益诉讼案件,近八成通过检察建议这种非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报特约记者 张仁平 本报记者 雷闽娟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