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护航“生态绿”
搭建“宣传台” 促进“全民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近日,闽清县检察院联合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干警赴闽清县雄江镇梅洋村开展“生态警示案例巡回展”法制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展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生态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为群众开辟了一条熟悉环境资源保护与法律知识的捷径。 类似这样的宣传活动,近年来在闽清并不少见。据悉,闽清县检察院编印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破坏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手册3万多份,并制作展板,组成生态保护巡回宣传小组,深入各乡镇、林区进行巡回宣传活动23场。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电子网络推送生态创建信息,做到全民知晓,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该院还在县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内建立生态警示教育专栏,宣传现行法律法规、展示环境监管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深入林业、国土、环保、农业、水利等执法部门开展法制讲座,加强对环境职务犯罪的防控。从源头上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依法依规履行好环保审批和监管职责。 在黄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属国有美菰林原始生态林场、白云山国有林场、白岩山风景区美丽乡村山墩村等区域,均设有检察官办公室。通过加强与林场、镇村的联系配合、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以及加大定期巡访、现场接访、接受举报、法治宣传、检务公开等形式,及时发现和预防林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丽春) |